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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京东副总裁蔡磊:电商立法为电商企业发展带来新机遇

  • 上传时间:2017-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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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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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几经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在各界翘首企盼中进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立法程序。随即,引发公众舆论和电商企业各路“观察家”们的极大关切和热议,纷纷发声阐述对其的理解及建议。日前,记者采访了全国知名电商企业京东集团副总裁蔡磊。

      电子商务立法意义深远

      蔡磊认为,《草案》立足于我国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现状,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是一部着眼于未来的“法”。就本法功能看,旨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稳健电子商务交易环境,保障电子商务消费者的交易安全和本法所涉及的多方利益主体权利;从本法性质看,是确立电子商务基本制度的部门法、基本法,是调整、规范电子商务活动中所产生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对电子商务交易立法”既为互联网经济增添了新动能,又通过增强电商交易的透明度和规范性,给电商企业、第三方交易平台和消费者各吃了一颗定心丸。他认为,立法目的是规范所有从事生产经营的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因此应按照规定对其各类经营主体办理工商登记,落实到《草案》规范管理中。

      税务、电商与纳税人实现多赢局面

      《草案》明确指出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蔡磊认为,电子商务本质是一种交易类型,对电子商务交易征税体现和促进了税收公平。从国家治理、税收公平、优化经济结构层面,以“法律的形式”规定电商公平纳税,有助于社会公平的实现、保持行业的长期发展。

      另外,《草案》规定,电子商务经营主体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从根本上解决了电商企业电子发票应用中的难点问题,确立了应用电子发票“以票制税”征管模式,实现了税务机关和电商企业的双赢。无论电子商务消费者、电商企业,还是第三方平台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公众,对《电子商务法》的出台有较高期望。

      针对当前电商交易多种模式、个人消费者群体分散的特点,蔡磊建议,电商企业交易活动应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税款征收的“主要依据”,明确电商企业的销售收入,把控电商交易的税源,掌握其交易内容。因此,《电子商务法》应规定对所有从事电商交易活动的个体经营者办理工商登记,而不是规定例外之情形。这样,工商部门、税务机关才能统筹掌握电商生产经营活动的交易情况,实现工商部门与税务机关对电商交易主体的分别监控,保障消费者合理权益。

      对于现实中法律障碍及问题的探讨

      《草案》对诚信纳税做了明确规定。例如对不诚信交易行为处一定数额的罚金,但刷单10万、1亿都用相同处罚标准吗?蔡磊建议,本法通过后,要加快建立具体的实施细则。例如,对不诚信交易行为以“分档处罚”规则定论。他认为,《草案》将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区分为一般电子商务经营者和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规定了电子工商的相关条款,然而,若要实现工商部门与税务机关对电商交易的分别监控,个人小商户、“自家灶台前的小作坊”,这些个体经营主体,在其交易隐匿性和从事商业活动地点无法确定性等问题的困扰下,如何落籍工商登记?现实中实操怎么落实?这些问题仍需要细则进一步明确。

      除此之外,电商交易主体中部分以自然人身份交易的C卖家,从其营业规模、从业人员、销售成果看,实则为以企业运作模式存在的B,其以“隐形身份”规避履行纳税义务,未得到相应的监管。因此,很多业内人士更关注《草案》的出台后,对“以C身份交易,却是B性质” 的交易主体进行纳税监管的实效性。这一剂猛药是否对症于纳税监督管理现状、可否有效弥补电商交易纳税监管漏洞?这是我们未来需加深观测和研究的方面。以上亟待解决的问题,给《电子商务法》的实施办法的制定,提出了新的议题。

      他还补充道,实施有效的纳税监管更需第三方平台提供交易信息,《草案》可围绕 “提供商家交易数据”等事项做补充。但获取信息的法定程序尤为关键。对电商交易监管的执法机关可出具相关公函,以保护用户信息、保障数据安全为原则,要求第三方平台提供商家交易数据,以此推动线上线下交易活动的公平竞争,建立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

      电商立法有利行业长期发展

      蔡磊不仅是京东集团副总裁,同时也是资深税务专家、2014年中国税务十大杰出人物之一。谈及作为电商企业,京东为何赞成电商纳税,蔡磊回答,国内电商经过十几年高速发展,如今的体量和对中国经济、就业的影响不容忽视。但如果存在“法外之地”,缺乏基本的工商注册等规范管理,电商行业的假货、刷单等痼疾将积重难返。从长远看,这将对整个电商行业乃至中国经济造成伤害,也令正规经营纳税的实体店和规范电商处于劣币驱逐良币的弱势地位。

      无论是今天草案的提请,还是明日立法的修订,完善立法永远在路上。蔡磊呼吁,电商企业也应蓄势待发准备迎接《电子商务法》的生效与实施,全面适应新规则、遵从新秩序,为有条不紊地推进《电子商务法》营造良好的电子交易商业环境,为经济发展和企业转型 “蓄能”、“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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