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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光大证券"816乌龙指事件"引发我国股票市场巨幅波动,将其自营部门使用的量化投资与程序化交易技术暴露在普通股民的视野之中。对程序化交易这种新兴的交易方式,究竟是杀鸡儆猴限制其发展还是加强监管避免系统性风险,成为监管层的一个现实问题。本文提出了基于风险控制的程序化交易的概念,并分为全新的五种类型。基于对国内的程序化交易现状进行了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本文详细地分析了七种风险隐患和可能产生的四种后果。本文建议建立多级风险控制体系,由交易所和会员相互协作,建立"事前报备、事中监控、事后熔断"机制,应对程序化交易给市场带来的冲击。同时,修改《证券法》和《期货管理条例》,对程序化异常交易中被交易所熔断技术中止的交易明确处置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