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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心中只有商法学事业——深切怀念王保树教授

  • 上传时间:2016-03-01
  • 作者:赵旭东
  • 来源:《民主与法制》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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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生命做人生舞台最精彩的谢幕
      以一次关于民法典编纂与商事立法的学术研讨告别学界和同仁,我们尊敬的王保树教授向学界和世界做了最为亮丽的告别,完成了他人生舞台最为精彩的谢幕。
      其实,王保树教授一年多前就已患病,但他对自己的病情从来都轻描淡写,更不愿因此影响其学术活动。除了从他的面色看出他的身体可能有问题,在工作安排和学术活动上,他一如既往,出席各种学术活动,依旧与同仁们高谈阔论,与学生们欢声笑语。身边的人都没想到他的病情会突然加重和恶化,尤其是在刚刚过去的6月13日,他还出席了中国商法学研究会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共同举办的民法典编纂与商事立法研讨会,并在会上代表中国商法学研究会作了重要的开幕致辞。
      此前的两个月中,王保树教授还先后参加了商法学研究会为民法典立法研究召开的两次会议。记得在中国法学会部署民法典的立法任务之后,我向王老师作了汇报,说到中国法学会希望商法学研究会就此提交一个专门的报告并提出对民法典专家建议稿的意见。王老师当即与我商定,于4月19日召开了商法学研究会会长和部分常务理事会议,作出工作部署。此后又在5月9日召开了第二次会议,确定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的最终意见。5月22日,商法学研究会如期完成了此项立法研究任务,向中国法学会正式提交了《关于民法典编纂中统筹规划商事立法的建议》和《关于民法典专家建议稿的修改意见》两份书面报告。
      后来方知,当时王老师的身体状况其实已经不适于外出活动,这次会议是他生前出席的最后一次社会活动,同时这次外出又加重了他的病情。由此,我们这些研讨会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心情更是无比沉重和分外懊悔,如果知道王老师的病情如此,我们怎么也不能让他出席这次会议。我们也深深地感叹:王老师啊王老师,您都病得这么重了,为什么还要硬撑着出席这次会议呢?
      这一令人哀痛和懊悔的结果其实又有其客观的缘由,即难以控制的宿命逻辑,这就是王老师对中国商法学事业的全心投入和终身奉献。在他学术生涯的后半期,即2000年之后,王老师的生活和生命已经与商法学紧紧地联结在了一起,他几乎把自己的全部心血都倾注和奉献给了中国商法学发展的崇高事业,以至在最后一刻,他也将自己宝贵的生命之钟停摆和定格在一次对商法发展意义重大的学术会议上。
      这次研讨会是他生前最后的一次社会活动,也是他认为非常重要的一次学术活动。我想,王老师不会不知道离开医院出席这次会议给他的身体带来的风险,但他仍然毫不犹豫地出席,因为他实在是太重视这次会议了,他把这次会议看作为商事法制奔走呐喊、为民法典编纂建言献策、建功立业的难得的机会。从民法典编纂启动以来,他就一直密切关注,尤其是关于如何统筹民法典编纂与商事立法的关系,是他更为关切的重大问题,他把民法典的编纂视为推动我国商事立法难得的历史机遇,他把这次研讨会当作广泛凝聚和充分反映商法学界的意见与民法学界和立法机关直接、深入沟通交流的宝贵机会,他也把这次会议看作为他为商法事业发展做最后呐喊和冲刺的舞台。这样想来,我们又心安和宽慰了许多,如果我们劝阻了王老师出席这次研讨会,也许又会成为王老师和我们这些人终生的遗憾。

     

                                               著述《中国商事法》,为商法理论奠基
      王保树教授是中国商法学名副其实的奠基人、开拓者和领路人,是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当之无愧的掌门人。历史已经记载,2001年,是王保树教授力主、并与王家福等其他几位民法经济法学界的老前辈高瞻远瞩、深谋远虑,提出了将原来的中国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一分为三,分别组建民法学研究会、商法学研究会和经济法学研究会的重大建议。在获得中国法学会的支持和批准后,王老师亲自主持、筹备组建了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并担任会长,中国商法学从此有了自己独立的全国性学术组织,从此中国商法学开始了崭新的发展之路。众所周知,一个学科的全国性学会是该领域的学者和业内人士密切联系的枢纽和社会活动平台,它对于学科的发展、学术成果的交流、学术资源的整合、学术人才的培养有着特别重大的作用。
      正是以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的成立为起点,中国商法学获得了长足的发展,成为最为活跃和充满生机活力的法学领域,并很快形成与民法、经济法齐头并进的二级学科,全国许多高校也开始陆续设置专门的商法教研室或商法研究所,商法学的队伍迅速壮大并成为从业人数最多的几大法学学科之一。由此,在中国商法学的发展历史上,王保树教授所发挥的作用是奠基性的,中国商法学走过的路径是王老师亲自开拓和铺设的。可以不夸张地说,没有十几年前王保树教授创建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的远见卓识和精心组织,就没有今天全国商法学的繁荣和发展。
      作为中国商法学的奠基人之一,王保树教授很早就开始了对中国商法学原理体系的设计和构划。由他主编并于1996年出版的《中国商事法》应是国内第二部关于中国商法学的专门著述。在此之前的商法学著作以江平教授的《西方国家民商法概要》为代表,主要以介绍西方国家的商法原理和制度为内容。而对中国现行商法制度和原理加以提炼、总结并形成自身科学体系的著作,还有稍早两年、中国政法大学王书江主编的《中国商法》。《中国商事法》无疑是创建和引领中国商法学原理的代表性和影响性论著,它的问世,在建构中国自己的商法学原理方面无疑发挥了开拓和引领性的作用,由此中国的商法学原理在广泛吸收传统商法原理的同时形成了独有的中国特色,并表现出鲜明的时代性、开放性和创新性。该论著直接影响了其后出版的一系列商法学著作和教材,迄今中国商法学的体系结构和内容基本上是以此为基础不断调整、组合和丰富发展而来。抚今溯源,说我国商法学原理的基本体系肇始于王保树教授主编的《中国商事法》也毫不为过。

     

                                                     殚精竭虑,为商事立法建言献策
      中国商法学研究会成立以来,完成的一项重要的研究成果是公司法修改的立法建议稿及其立法理由书。适逢2004年我国立法机关启动公司法的修改,公司法学者以满腔的热情投入公司法修法的研究,以不同的形式为立法献计献策。刚组建成立商法学研究会不久的王保树教授敏锐地意识到,面对公司法修改这样重大的立法任务,靠单个学者散兵游勇式的研究和建言是远远不够的,应该集中整个学界的智慧,调动和整合整个学界的资源,为国家立法贡献最高质量的立法论证。为此,王保树教授亲自披挂上阵,牵头组成了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公司法修改项目课题组,并根据各高校不同的专业特长和优势,具体分工负责,王老师亲自确定课题的研究内容、课题成果的体例结构、立法建议的设计思想和技术要求等。在这次课题研究中,我所在的中国政法大学商法学科承担了有限责任公司部分的研究任务。
      经过短短几个月的高效工作,凝聚商法学界心血和智慧的公司法修改建议稿及其立法理由书即呈送给了相关立法机关,该项成果在其后的立法过程中得到高度重视,许多建议被直接或部分采纳,尤其是对于本次立法中颇有争议的一些重大制度设计和变革,该项研究提供了宝贵的理论论证和智力支持。王保树教授和参与该项研究的公司法学者的专业能力和学术智慧得到了充分的施展,公司法理论研究的社会价值得到了充分的实现。
      王保树教授对商法学事业的又一重要贡献是对我国《商事通则》的立法研究。其实,我国立法机关并无制定《商事通则》的立法规划,但这并不影响整个商法学界对这一立法研究的憧憬和热情。商法学界认为,如何处理民法与商法的关系,如何构建我国民商事立法的基本体例和模式,在我国各种商事单行法已分别颁行的情况下,应否制定一部统领各种商事法的商法通则,既是我国商法制度发展的重要课题,也是我国未来立法规划应考虑的重要任务,同时它也一直是民商法学界特别是商法学界关注和思考的重要问题。近些年来,商法学界就制定《商法通则》的问题进行过多方面的深入研究和交流,取得了许多共识,并形成了一些重要的研究成果。
      学界普遍认为,在我国抓紧制定一部一般性、统领性的《商法通则》,不仅是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需要,同时也是商事法律制度自身体系化、科学化的需要;不仅在理论体系的完备上是必要的,而且在立法技术上也是可行的。为此,在王保树教授的直接主持下,中国商法学研究会进行了又一次自其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集合行动,动员、组织全国学界的精兵强将,各参与高校和研究机构、相关部门协同合作,开展了商法通则的立法研究,并最终形成了统一的《商事通则》立法建议稿和论证报告。
      虽然迄今《商事通则》仍未列入全国人大的立法日程,但这次对商法通则研究的旋风却席卷了全国商法学界和高校,并将我国商法基本制度的研究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和高度。党的十八大确定了民法典编纂的立法任务后,如何将商法通则的立法与民法典编纂加以统筹安排,成为这次立法中一个热点和焦点问题,也是整个商法学界和王老师生前最为关切的问题。对此他留下了深刻的思考和殷切的嘱托:“民法典的编纂不仅是完善健全民法,也影响和健全着商法的制度”,“仅仅靠民法典自身来解决商法中的很多问题还不够,需要在编纂民法典的过程中统筹解决这些不好在民法典中写入的商事制度”,“很多人把民法典编纂看作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仅是进行民法典的编纂,也要系统解决民法典涉及的其他领域法律制度的完善”,“制定商事通则并非是另起炉灶,而应该看作是民法典编纂工作需要统筹解决的问题。”无疑,商法通则的制定是王老师对商事法治的美好理想,也是他未竟的事业和夙愿。光大王老师为之奋斗的商法学事业,继续推进中国的商事立法,将是我们商法学界同仁责无旁贷的历史使命和责任。
      王保树教授为中国的商法事业可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把自己满腔的热忱和全部的心血都倾注到了这一崇高的事业。每年一度的商法学年会他从不缺席,每次年会的两天日程,从预备会、开幕式到闭幕式,他总是自始至终,全程参加。全国高校和社会组织纷繁的学术活动,只要日程不冲突,他都尽量出席支持。从清华大学每年一次的二十一世纪商法论坛到中国政法大学先后举行的五次大型的公司法国际峰会和高端论坛,从中国人民大学的资本市场法治论坛到北京大学的上市公司法律风险防范论坛,从华东政法大学的金融法律论坛到西南政法大学的公司治理国际研讨会等,几乎所有重要的商法领域的学术活动,都能看到王老师勤劳的身影和听到他激情的呐喊。甚至到了他病入膏肓、生命垂危的最后阶段,他都轻描自己的病情,强撑着病重的躯体,出席了“民法典的编纂与商事立法研讨会”。
      这一切对于年富力强的中青年学者并不难,但对一个年过七旬的著名学者,对于一位本可马放南山、安享晚年的老年教授,何以能有如此旺盛的精力?何以能有如此忘我的精神?因为商法、因为商法学是他的生命,是他终生的价值追求,是他的精神寄托和心灵皈依。为了开拓商法学的宏伟事业,为了带领商法学者创造学术的辉煌,为了中国商事法治的发展和未来,王保树教授已经进入了心无旁骛的理想境界,他的心中只有商法、商法学和商事法治。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原文章网址:http://www.mzyfz.com/cms/benwangzhuanfang/xinwenzhongxin/zuixinbaodao/html/1040/2015-07-27/content-11387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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