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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开始做互联网房产中介之后,我不怎么关心所持的股票了。看这些天有关市场下跌的报道,许多分析都指向了新年新推出的熔断机制。我对此没有判断,也不知道暂停实施熔断机制后,市场是否就会企稳。我一直认为资本市场是现代人类进化的丛林,进化机制需要有刺激、激励、约束、不可预见性,才能让人去发展自己的能力,成为更强壮的个体。经过这次熔断机制的短暂试验后,我更感到不仅投资人在市场上经受进化的考验,上市公司也应在资本市场提供的进化机制中接受考验。
想一想,假如沪深股市有苹果、亚马逊和谷歌那样的公司,还用担心熔断机制吗?仅仅限制投资人的恐慌情绪不是治本之策,把上市公司打造成那样的好公司才是监管部门的目标。恐慌是人的情绪,而下跌的核心和基础动因是上市公司的质量。我希望市场的监管者始终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放在首位。
许多人把股市下跌的原因还指向了证监会对大小非减持控制不力,我无意替管理层说好话,但我感觉多数人在寻找的并不是原因,而是替罪羊。灵长类动物在出了问题和面对无法解决的困难时,普遍倾向是寻找替罪羊,其生物本质是回避自身责任,掩盖自身弱点。因为在原始丛林里,向外界暴露弱点就意味着迅速死亡。
上周证监会还出台了限制大小非通过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股票的政策,又有人担心这些措施不够严厉,不足以约束大股东的抛售行为。我得提醒这部分人,如果真是一个好公司,大股东怎么都不愿意卖股票的;如果是个烂公司的话,大股东会想尽办法,无论估值有多么低,都要去减持。所以,关键还是要选择好公司。
但我并不相信投资人应被动地选择好公司,等待好时机。我相信监管者在造就好公司方面可以有所作为。对如何提升上市公司的质量,我倒是有些奇思妙想。熔断机制如果要在中国实施,可考虑在股价下跌超过某个标准幅度后,限制在上市前入股的股东抛售股票;进而还应该规定,当上市公司业绩下降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不得减持。也就是说,熔断机制只针对那些业绩下滑和股价下跌严重的上市公司的大小非和董监高。
有人说,这样的想法限制了类似万科宝能之争之类的并购交易。我理解这样的情绪,但股市并购交易并不是主流,且并购交易容易成为炒作题材而进一步使得上市公司忽略了提升自身质量的根本任务。把大股东和董监高的利益牢牢地锁定在业绩增长上,也许对全体股东更有利。
这样的机制也许听起来像天方夜谭,但我始终认为,沪深股市的高估值给大股东和董监高提供的激励太多了。与此同时,中小投资人不参与公司治理的习惯和风俗又使得这些大小非和董监高受到的约束太少了。改善公司治理,使公司的DNA变得更强,是资本市场的根本机制。中国人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这不仅是一种养育,也是一种塑造。中国文化有回避冲突和矛盾的善良一面,体现在资本市场就是投资人爱用脚投票,“惹不起,躲得起”的思想始终在潜移默化地引导投资人放弃自身的权利,不去参与公司治理。这可能需要有个漫长的时间来改变,在这段培养期内,应考虑把大小非的利益和上市公司的质量联系起来,实现当年股改的初衷——“全体股东利益的一致性”。
国外资本市场也是由当地的文化风俗决定的一片热带雨林,美国的集体诉讼非常厉害,动不动有律师主动代言股民起诉上市公司和高管。虽然那样的官司未必能赢,但为了应付这些官司,要付出的代价更大。在美国市场上,专门进化出了一个行业,律师以针对上市公司的集体诉讼为业。由此,美国上市公司高管和控制人才不敢随便减持,不敢侵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常有人说他们是反向指标,等他们抛售时,股票反而大涨。殊不知,这些高管也只有在牛市中才能轻松减持,他们要是在熊市中减持,所获还不够应付官司。安然公司两位创始人在被判有罪之后,一个心脏病发作死了,一个被判终身监禁,还得在监狱里应付没完没了的官司。我至今记得安然原CEO杰夫·斯凯林哭丧着脸在法庭上做他为什么在股价暴跌时抛售的最后陈词:“在这之前我就已经收到了多达37起的民事诉讼,我需要这些钱应付官司,而且我还不肯定这些钱足以应付这些官司。”
许多人认为现在应该实行T+0,还有人认为应取消涨跌停板,更有人认为应限制期权期货做空,我认为唯物主义者的视角应始终放在进化机制上,而不是交易制度上。要让我们的资本市场不断进化出好公司,而不是培养出遇事跑得更快的散户。
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把监管重点放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上,而不是学习外国的交易制度。当然,我理解改革的难度,但小平同志说过,“发展是硬道理”。习总书记说过,“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做任何事情都是有难度的,何况改革,尤其需要担当精神,需要“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我希望证监会继续推进改革,目标不是建成一个看上去像美国市场的热带雨林,而是进化出优秀的中国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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