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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制授权决定获通过 A股将迎“选真时代”

  • 上传时间:2016-02-29
  • 作者:佚名
  • 来源:《央广网》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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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北京12月28日消息(记者吕红桥)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昨天表决通过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根据这个决定,股票发行实行注册制,具体实施方案由国务院作出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决定自明年3月1日施行,期限为两年。
      法律障碍去除 注册制可能明年六月落地
      注册制授权决定获得通过,标志着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也是完善我国资本市场顶层设计的重大举措。表明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加速。
      市场最大的疑问是:注册制究竟什么时候实行?根据决定的表述,从明年3月1号起的两年内都可以实施。证券日报副总编辑董少鹏等多位分析人士预计,由于注册制实施方案的制定、征求意见、批准以及备案都要一定的时间,注册制改革真正落地的时间可能是明年6月。
      董少鹏:真正落实到由交易所来审核上市公司,我觉得在3月1号之后还需要一个准备时间。这个准备时间我预计是两到三个月,就是说6月有可能正式启动相关的申报审核工作。
      此外,决定的期限是两年。两年的期限到期之后,注册制将何去何从呢?申万宏源证券研究所市场研究总监桂浩明指出,这要结合当前证券法的修订进程来看。
      桂浩明:如果两年之后,全国人大没有通过证券法修正案,或者当中没有同意搞注册制,那么这个改革到这个时候就只能暂停。如果两年期间,全国人大通过了证券法,并且有关注册制的条文明确了,那么以后就不是授权,而是完全依法进行操作。
      监管部门不再背书新股质地与投资价值
      证监会强调,注册制改革绝不是简单的把审核权力下放给证券交易所,而是要把工作的重心放到依法监管和保护投资者利益上来。实现监管方式的根本转变。注册制实施后,发行人、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将对上市公司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监管部门不再为新股的质地与投资价值“背书”。证监会审核的重点在于信息披露的齐备性、一致性和可理解性。不过,董少鹏强调,注册制也要有对发行节奏的宏观调控。
      董少鹏:过渡阶段乃至注册制改革的初期,还要重视宏观调控。就是对供需、对发行结构、对发行的价格,还是要给予必要的宏观管理。
      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则认为,与注册制配套,退市机制也应同步推进。有进有出,才能保持市场的恒定,而不是一味的膨胀。
      A股“选真时代”将替代“选美时代”
      不管怎么说,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都是我国资本市场的重大变革。它的核心在于理顺市场和政府的关系,既要解决好发行人与投资者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问题,又要规范监管部门的职责边界,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因此,影响不容小觑。以估值为例,目前,大盘的平均市盈率为17倍,中小板平均市盈率为64倍,创业板为107倍。对此,李大霄认为,注册制可以看做是资本市场的供给侧改革,会促进股票整体估值的理性回归。
      李大霄:注册制实施之后,A股就有可能永久性改变供不应求的局面。这样,市场将回到真实的估值水平里面。虚高的股价会掉下来,低估的股价也会逐渐显现它的价值,A股以后会更加理性一些。
      董少鹏进一步指出,注册制开启后,一批真正优质的股票将涌现出来,从供给的角度,满足投资者的需求,使投资升级换代。这样,在A股市场,“选真时代”将替代“选美时代”。
      在A股市场,壳资源是“抢手货”,天价炒壳、拼死保壳的现象也屡见不鲜。而董少鹏指出,注册制推出后,壳资源将不再如此稀缺。
      董少鹏:壳资源的价值是必然消退的,拼命地维护他的壳所付出的代价,和他获得的收益就会成为反比,退市的畅通性会显著增强。
      还有,不少分析师指出,推行注册制之后,券商的作用将更加突出,市场将更加考验券商的定价能力。如果券商承销的股票上市后屡次出现价值偏差,不光信誉受损,还会受到惩处。
      正如证监会所说,实施注册制,就是要真正建立起市场参与各方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宽进严管、放管结合”的新体制,突出强调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严格规范市场参与各方的权利义务,通过职责清晰、监管有力的法律责任规范,建立起强有力的法律约束机制。
      原文章网址:http://finance.cnr.cn/txcj/20151228/t20151228_5209445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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