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理事:
第四届金砖国家法律论坛暨第11届欧亚法律大会将于今年6月由俄罗斯法律家协会在俄罗斯叶卡捷琳堡举办,俄方已于近日发来论坛初步主题与议题。为提升论坛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金砖国家法治合作,有效服务于金砖合作机制,提升发展中国家话语权,中国法学会邀请我会就俄方起草的论坛初步主题议题提出意见,中国法学会将整理意见并反馈俄方。
请于2017年3月22日(周三)前将意见反馈至我会秘书处。
附件:
1、第四届金砖国家法律论坛暨第11届欧亚法律大会初步日程.docx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
2017年3月17日
联系人:朱晓娟、刘月
电话:010-58908561
邮箱:chinacommmerciallaw@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