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商法年度人物”评选方案的规定,评选结果经初步公告与异议结束后,现正式公告2016年“中国商法年度人物”评选结果。
2016年“中国商法年度人物”评选结果为:学术人物蒋大兴。
入选理由:蒋大兴教授是中国知名的青年法学学者、杰出的商法学者。他在2016年度承担了北京市法学会重点项目、中国法学会重点项目、国家工商总局委托项目等共3项。其著作《公司法的观念与解释》在2016年获得钱端升优秀法学成果一等奖;《论民法典(民法总则)对商行为之调整——透视法观念、法技术与商行为之特殊性》在2016年获得中国法学家论坛优秀论文一等奖。蒋大兴教授还在2016年度当选第二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并通过长江学者(青年人才计划)评选。被中国商法学研究会、中国证券法研究会、北京大学法学院联合推举为中国法学会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候选人。另,参与最高法院民二庭、执行局相关司法解释、中国法学会等组织的立法草案研讨会若干次,如《民法总则》(草案)、《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草案)、《证券法》(修订草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公司法解释四》等,为相关立法、司法解释起草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