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根据“中国商法年度人物”评选方案的规定,经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领导(会长、副会长与秘书长)投票表决,为了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现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2016年“中国商法年度人物”评选结果为:学术人物蒋大兴。
异议期为7天,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在异议期限内,如有异议,请与秘书处(chinacommerciallaw@126.com)联系。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
2017年2月21日
友情链接: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 京ICP备10012170号-14 E-mail: service@commerciallaw.com.cn Copyright©2001-2016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