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会务组共收到参评论文37篇。由蒋大兴教授、王建文教授、陈景善教授、吴高臣教授和李建伟教授五人组成评奖小组,根据论文质量,以匿名评审的方式对所收论文进行打分。经评审,获奖名单及论文如下:
一等奖(3名)
吴飞飞(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讲师):《团体法“私法评价体系”构建论——以决议行为为线索与纽带》;
周朝阳(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科副科长):《商法独立性对刑事法的影响》;
王乐兵(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系统性风险视角下的股票担保融资》。
二等奖(4名)
魏 舒(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硕士研究生):《论证券交易所产权保护的基础——基于纽约证券交易所历史演变的研究》;
樊 涛(河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刍议商法的方法》;
樊纪伟(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表决权类别股与“一股一权”辨析 —兼谈我国表决权类别股制度的设计与规范》;
何旺翔(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庭外重整与破产重整的衔接路径及制度设计》。
三等奖(5名)
白 江(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高级检察官):《金融抑制、金融法治与经济增长》;
李杏杏(暨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沈 晔(Freshfields Bruckhaus Deringer 资深律师):《跨境并购交割国际实践与并购监管中合同效力之悖论及解决》;
赵意奋(宁波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论票据正当持票人的确定规则》;
高 达(广东警官学院):《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背景下的保荐人制度之重构》;
张 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犹豫期条款引入<保险法>之法理分析》。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对上述获奖人员颁发奖状和奖金,以资鼓励。奖金的具体金额为: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
特此通知。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
201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