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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5日,由南京大学商法研究中心、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南海协同创新中心法律平台共同主办的第3期商法应用论坛在南京大学鼓楼校区成功召开。
此次会议围绕“经济转型时期市场风险的法制环境分析与应对”展开,邀请了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江苏省人大法工委、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证监局、江苏银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南京仲裁委、苏宁易购集团、华泰证券、东海证券、毅达资本等单位的八十余名嘉宾。
论坛开幕式上,我校范健教授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胡仕浩主任分别致辞,介绍了论坛主题的理论意义,邀请法学理论和实务工作者为当前经济转型背景下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应对制度性风险建言献策。随后,南京大学2018级博士生李欢介绍了南京大学商法研究中心的研究综述《经济转型时期制度性风险的危害与应对》,引发了与会嘉宾的关注和思考。
本次论坛共分为四个单元,来自理论界、司法实务界和企业界的嘉宾分别围绕 “制度性风险的发现与化解”、“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金融创新的法律监管理念”、“经济转型期商事纠纷解决的新挑战”等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经过讨论,与会嘉宾在国家政策和法律规范可能引发的制度性风险、新时期商事司法政策对实体经济和金融创新的影响以及现行商事裁判与执行的社会效果等问题上初步达成了共识,并形成了一些基础性结论。
会议闭幕式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三庭于泓庭长对本次论坛嘉宾的发言予以了全面的回顾和总结,于泓庭长指出,“经济转型时期市场风险的法制环境分析与应对”的实质是社会治理手段科学化和现代化。良好的营商环境本质是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制度性风险的化解有赖于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市场参与主体的共同努力。
商法应用论坛第3期的成功举办,为广大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和市场主体全面了解当前经济形势下的市场风险,讨论应对措施提供了沟通交流的平台,对中国未来应对制度性风险,创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有着重要的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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