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09月19日 星期四 上午好!
  • 研究会要闻

    第四届山东破产法论坛在青岛成功举办

  • 发表时间:2018-06-27
  • 作者:
  • 来源:山东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
  • 标签:

    6月23日—24日,第四届山东破产法论坛在青岛即墨成功举办。本届论坛由山东省法学会主办,山东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承办,论坛的主题是“破产法的实施与新旧动能转换”。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应邀出席开幕式并作重要讲话,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杜万华应邀出席论坛并作主旨演讲。来自省内外法学界的专家学者、法官、政府工作人员、金融系统及中介机构等的代表400余人齐聚一堂,就破产制度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转型升级展开了深入探讨。

    1530077397655417.jpg

    开幕式

    1530077441115325.jpg

      开幕式由山东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会长刘平主持。山东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任伟、山东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名誉会长周玉华分别在开幕式致辞,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作了重要讲话。中国法学会会员部正局级干部诸葛平平、山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梁战光,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王欣新教授出席开幕式。

    1530077461704086.jpg

      山东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任伟代表山东省法学会对本届论坛的举办表示热烈祝贺。任伟会长指出,山东省法学会贯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和研究会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研究会“双四法治建设”,努力为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和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法治保障。任伟会长强调,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会和研究会工作会议精神,将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法学社团作为研究会工作的目标方向和行动指南。希望本届论坛按照中国法学会领导的指示要求,促进形成一个视野更加开放、交流更加广泛,成果更加丰富的学术研究氛围,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法治保障。

    1530077480601240.jpg

      山东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名誉会长、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周玉华代表研究会致辞。周会长提出,破产制度发展要以市场化为导向,提高专业化、创新化程度,优化生产要素分配,落实好党交给山东的重大任务,推动新旧动能转化的发展战略。周会长认为,在发挥破产法在企业出清的作用方面,山东破产法论坛及智库专家大讲堂成为宣传破产法的平台,为服务山东供给侧改革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本届论坛以“破产法的实施与新旧能动转换”为题,将对以破产手段化解过剩产能、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产生重要影响。

    1530077525192438.jpg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在本次论坛开幕式上作了重要讲话。王会长指出,破产法律制度是重要的商事法律制度,对规范我国市场运行秩序,完善市场主体的救治和退出机制,促进社会资源合理分配,保障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王会长提出,我们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在山东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壮美篇章。他指出,在我国深入推进供给侧改革、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形势下,充分运用重整、和解法律手段实现市场主体有效救治,运用清算手段促使丧失经营价值的企业和产能及时退出市场,对于市场主体优胜劣汰,化解过剩产能,优化资源配置,优化实体经济和产业体系,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价值。
      王会长对山东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认可。王会长指出,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广泛联系大专院校、司法机关、政府部门,管理人机构、金融机构、拍卖机构、税务服务机构、投资机构、实体企业等产教学研政岗位的法学法律界人士,以及多年从事破产法研究与实务工作、有经验、有热情的离退休专家领导,共同打造了一支实力较为雄厚的专业队伍。他们深入研究破产法律,凝心聚力破产与重组实践,有力增强了研究会平台的“吸引力、凝聚力、价值力”,构建了具有山东特色的破产法研究与服务生态圈,推动了破产相关工作深入开展。他们“头枕着天,脚踩着地”的研究方式,“破旧立新、破立有为”的破产重组文化,“五位一体”联动服务模式,“企业医院、企业诊所”预测预防救治活动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在全国地方法学会研究会中具有鲜明的特色,具有很强的研究价值与借鉴意义。山东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将秘书处设在破产管理人机构,发挥企业接地气、机制活、重实效的特点,搭建活动平台,创新工作载体,采取项目式运作方法,以研究会工作促进破产工作,实现了理论与实务的有机结合,互相促进。他们的做法值得其他地方借鉴。
      王会长强调,法学会的研究与实践应坚持政治建会,应自觉把党的领导贯彻体现到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坚持服务大局,推进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的深度融合,把专家学者智慧转化为生产力;坚持开拓创新,不断增强研究会的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
      王会长认为,本届论坛以“破产法的实施与新旧动能转换”为主题,对于抓住山东建设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机遇,加快推进山东经济向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在座的专家学者,深入研讨,深化研究,为山东乃至全国的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主旨演讲

    1530077567607264.jpg

      主旨演讲由山东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副会长、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副院长杜少琴主持。

    1530077596176516.jpg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山东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名誉会长王欣新在主旨演讲中指出,破产法的市场化和法制化实施需要外部环境的支撑,也必然会对经济发展和社会改革发挥重大影响。破产法承担着更多的社会意义,如深化供给侧改革,促进僵尸企业退出等。王教授以《最高人民法院破产审判会议纪要》中的相关规定为基础,结合破产实践运用中存在的问题谈了自己的见解,包括对是否有重整必要的界定、避免政府行政干预、重整与清算程序的衔接、职工权益的保障、重整计划执行的变更、实质合并重整后关联企业的法人主体资格问题等,从破产法理论和制度设计的高度,向大家阐述了破产法的应有之意。

    1530077644438020.jpg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中国企业报总编辑,新华社山东分社原副社长李锦在主旨演讲中对山东的破产重整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国企改革要摒弃抱残守旧的思想观念,把国有资本做大、做强、做优。二是破产重整与去产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密结合,破产重整要服务经济改革大局。三是破产重整以重整再生为目的,通过重整实现新旧动能的成功转换,达到资源的重新优化配置。四是当前破产重整要抓住运行管理机制改革的关键,通过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技术支持机制、企业经营与权属分离机制等促进破产程序的发展。

    1530077663567029.jpg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局局长李冰从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政策方面强调了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性,认为本届论坛主题非常贴合目前国家政策要求和地区经济升级发展需求。山东作为新旧能动转换试点地区,处在经济转型的重要时期,化解落后产能的任务繁重,需要多措并举,积极探索、引领示范、形成经验,推动经济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为促进全国新旧动能转换、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作出积极贡献。
      李冰局长通过回望国有企业进入市场的几个发展历史阶段,较之与同时期破产法的发展,提出要实现经济发展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以及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的任务,离不开破产法的充分实施。李冰局长还对完善市场退出机制、把握好破产法的实施提出了三点建议,第一是平衡好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第二是平衡好债权人、职工、破产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第三是推动国有资本配置优化,使资源更有效地发挥作用。

    1530077683759597.jpg

      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委书记王晓东以“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题作了主旨演讲。王书记从党委角度阐述了法治思维、法治能力及法治实践是创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根本利器,通过大力培育法治文化、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构建法制化的营商环境,特别是充分利用破产法化解困境企业问题,打击逃废债,维护债权人利益,坚守金融风险底线,为新旧动能转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一手聚焦招商招才、创新创业,培强新动能;一手聚焦腾笼换鸟、凤凰涅槃,出清旧动能。通过一系列的法治建设,充分发挥府院联动的机制优势,在短短两年的时间,使庆云县实现了从一个全市综合考评倒数第一,目前上升至全市中等行列的巨大转变。

    1530077700126263.jpg

      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杜万华在主旨演讲中提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破产制度服务作用日益凸显,是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法律,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发展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具有重要意义。
      杜主任根据破产审判案例和经验,对完善破产审判制提出了几点看法,一是对破产制度的感想,破产制度逐渐被社会所认知、接受;二是强调破产制度的重要性,破产制度是我国当前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是建设我国现代化市场制度的重要平台;三是如何完善破产制度,要坚定法院主导,建立一套完整的体制;四是开展破产审判工作要建立四个基本工作机制,坚持市场导向、府院联动、利益平衡、信息交流;五是规范破产工作的五项具体措施,包括破产审判队伍、管理人队伍的专业化,搞好执转破工作,发挥党委政府职能,做好案件审查工作等。

    优秀论文颁奖

    1530077732410867.jpg

      第四届山东破产法论坛发布论文征集通知后,省内外各地法院、管理人机构及其他社会团体的破产理论与实务研究爱好者踊跃提报论文。论坛专家评审委员会从投稿的论文中评议出优秀论文12篇,其中一等奖3篇,二等奖4篇,三等奖5篇。获奖论文内容涵盖了各地法院审理的典型案件经验总结、审判模式创新、热难点等问题的探讨;中介机构在担任破产管理人时遇到的实务问题探索与成功案例经验交流;还包括与企业破产、重整相关的各类利益主体对破产程序中自身权益保护、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呼吁建议等。

    专题发言

    第一单元 重整制度对新动能培植的价值

    1530077776150094.jpg

      专题发言第一单元由山东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副会长、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英主持。

    1530077792137835.jpg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长王富博审判长以“破产重整制度的发展与完善”为题进行了专题发言。王富博审判长围绕加强重整对象的识别审查、防止重整程序滥用,发挥法院在制定重整计划草案中的作用、提高重整企业质效,完善重整计划的批准条件、规范批准程序,明确重整计划的变更程序、彰显尽量挽救原则,探索推行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衔接机制、弥补重整制度的不足五个方面从重整制度设计和规范的角度对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难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解读和指引,为重整案件的审理法官、破产管理人指明了方向,以期有力保障重整制度的规范适用,有利实现企业凤凰涅槃、浴火重生。

    1530077812156506.jpg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翟如意以“江苏法院破产重整制度实践”为题进行了发言。翟法官在发言中指出,江苏全省法院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运用破产程序化解债务风险,维护市场秩序,推动产业升级,为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翟法官总结了五年以来江苏省破产案件的审判情况,以及为之作出的努力与对应的九大制度建设,包括了重整制度建设、破产企业利益平衡机制、破产审判专业化推进、执行转破产制度、人才队伍建设、程序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案件进程推进以及对外联动工作等。同时,翟法官也提出近年来在破产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难题,主要包括资产的处置问题、资产与融资的平衡问题,以及在破产过程中管理人、其他有关部门、审判监督部门等外部主体在协作上存在的困难。

    1530077829424895.jpg

      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郑志斌以“上市公司新困局与重整制度之反思”为题进行了发言,郑会长就重整制度在上市公司的运用提出了几个反思:一是重整门槛,上市公司重整门槛太高;二是重整计划中的经营方案问题,过去一直重“壳资源”而轻原主营业务;三是过于放大了资本市场的功能,忽视了重整机制;四是利益相关方出现脱节;五是重整资本工具极其单一,只有资本公积金一种;六是股东和债权人的表决机制问题等。郑会长最后总结说,重整既不能滥用,也不能过于司法化,要以市场经济为导向。

    1530077846665099.jpg

      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庭长程顺增以“践行‘两只鸟论’,实现新旧动能转换,彰现重整拯救价值”为题进行发言,程庭长以中宁硅业清算转重整一案为例重点介绍了法院在重整程序中的大胆实践和谨慎创新,通过重整实现了中宁硅业的凤凰涅槃、浴火重生,有效解决了新旧动能的转换问题。程庭长提出了重整案件应当注意的几个要点,包括:破产立案前的关键识别,债务人在申请破产清算后的申请重整权,制定重整计划草案与选定战略投资人关键作用,最终重整能否成功必须以市场为导向等。

    1530077863140541.jpg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市网络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市破产法协会常务理事、东亚破产再建协会理事陈景善以“庭外重组中债权人利益保护与法定程序的衔接”为题进行了专题发言。陈教授以日韩预重整和庭外重组制度为指引,通过对韩国庭外重组中对债权人利益保护特点、债权人利益冲突之处和调和方式、我国早期的借鉴方式以及程序衔接过程中的几种措施等多个方面向大家进行了讲解和分享,以期为我国破产法的改革与完善提供借鉴与指引。

    1530077885284956.jpg

      中企华资产评估公司副总裁兼上海分公司负责人高文忠作了“破产重整程序中的资产评估”的专题发言。高总从评估机构的角度从五个方面向大家介绍了重整中的资产评估,一是资产评估的作用,资产评估对管理人重整草案的制定、战略投资者了解企业、债权人原股东了解企业价值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二是评估的要素,包括评估的目的、对象等要素;三是对评估方法进行了介绍,指出评估方法并没有优劣之分,只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宜方法;四是介绍了资产评估在实际操作中的一些特点,不同的中介机构在破产实务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五是强调了大型重整评估业务的难点和重点,特别是评估范围和资产权属的确定。此外,还提到了重整中评估工作的周期与回报等一系列问题。

    1530077903839765.jpg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执行裁判庭法官、庭办主任,广东省破产法学会副秘书长田飞对各位嘉宾的发言进行了评议,分别就重整程序中出现的各种实践操作难题、庭外重组、资产评估等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第二单元 破产制度对旧动能出清的作用

    1530077943977036.jpg

      专题发言第二单元由山东财经大学教授、山东省法学会企业商事法律研究会会长、山东省法学会破产与重组智库专家宋焱主持。

    1530077959124581.jpg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郁琳以“破产清算程序的制度价值与规范完善”为题进行发言,对《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第五部分破产清算程序的相关内容的最新规范进行了解读,涉及破产宣告、担保权人权利的行使与限制、破产财产处置、破产债权清偿顺序、繁简分流、破产清算程序终结六个方面。郁琳法官结合《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制定背景、基本原则和精神,从重申制度价值、强调适用原则,遵循既有法律规定、维护程序效力稳定性,遵循公平原则、依法公正保护各方利益,提升程序效率、促进相关主体利益最大化四个层面对破产清算制度进行了深层次的解读和阐述,为更好发挥破产清算程序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优胜劣汰的重要作用进行了制度和方向指引。

    1530077974869457.jpg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刘洋代表民二庭庭长赵玉忠作了题为“破产审判服务新旧动能转换的实证思考:关于原则、观念、要点、误区、建议”的专题发言。刘洋法官的发言从淄博破产案件的审判实践出发,结合理论与实务,向大家阐述了淄博法院在破产审判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工作中的思考和做法。在破产程序推进的过程,就是对生产要素进行“松绑”、新旧动能进行“过滤”、有效资源进行“重装”的过程。破产审判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应当把握三个原则、树立四种观念、重视五个要点、走出三个误区,同时提出了两项建议。整个发言理论结合实际,向大家展示了淄博法院在破产审判服务新旧动能转换过程中进行的有益探索和实证思考。

    1530077994848156.jpg

      安永中国区企业重组部主管合伙人、香港注册会计师顾智浩以“财务顾问在破产重整中的意义”为题,通过案例简要说明了财务顾问在重整中的重要性。顾总指出在重整中股东、债权人和投资人各自的关注点不同,重整中管理和处理事务的多样性,需要集投行、财务专家、管理专家、企业战略专家于一身的财务顾问,通过分析企业历史经营情况,总结企业陷入困境及失败的原因,对企业投资价值和未来盈利能力进行预测,分析投资回报率,为企业或管理人重整过程中的投资人招募、运营管理监管、提升优势资源价值和经营方案提供建议,保证与投资人进行谈判以获取最高对价,均衡各方利益,保证重整方案能够与各方达成一致。

    1530078014689024.jpg

      阿里巴巴拍卖事业部专家姜天萃以“大数据在破产财产网络处置中的应用与展望”为题进行发言。姜总通过生动鲜活的例子深入浅出的对大数据进行了阐述,提出了大数据的本质特征为“在线”和“可计算”,除此之外,大数据还应当是开放的和流动的。
      姜总指出近六年来阿里巴巴通过破产财产的网络拍卖平台积累下的大数据也成为破产财产处置过程中的重要参考资料。破产财产处置中引入网络拍卖有助于促进市场价值最大化,最大程度保护债权人利益。姜总倡导大家积极使用大数据平台。
      最后,姜总对大数据在破产财产网络拍卖中应用做出展望。她表示阿里一直致力于在云计算的基础上促进大数据更为优化的处置破产财产,构建重整投资人的网上信用机制,使大数据更好的为破产拍卖服务。

    1530078033119976.jpg

      临沂市临沭县人民法院院长张星磊在会上作了题为“破产程序-新旧动能转换的助力器”的发言。张院长以常林集团重整案为例,详细介绍了常林集团陷入困境、濒临倒闭的现实状况,通过司法重整获得再生希望的艰辛历程。在常林集团重整案中,临沭法院积极作为、勇于担当,通过府院联动等多种方式成功解决了重整前及重整中遇到的经营管理、诉讼查封、职工和债权人维稳、合并重整、投资人招募等各种难题。张院长结合常林重整案实际,就合并重整的法理基础及现实意义、破产法第19条关于解除保全措施的实际效力及解决方案等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1530078065129895.jpg

      江苏省无锡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秘书长,江苏联盛律所联盟破产重整与清算委员会副主任陈瑞以“从投资人角度看清算式重整的税费陷阱”为题进行专题发言。陈秘书长首先指出,现在许多管理人对于破产重整的认识是存在不足的。然后从显性风险和隐性风险两个层面阐述了投资人可能面临的税费难题。其中,通过对清算式重整模式下因重整收益而产生的企业所得税风险、不可避免的敞口债务隐患、注册资本问题(出资不实和抽逃出资、出资与资产价值差等)引起的税费风险、偿债资金未进行明确账务处理引起的税收不确定风险、零元转让和一元转让的税费隐患、名为股权转让实为资产转让引起的税费风险、资产缩水引起的税费风险等多个方面的详细解读,让我们从投资人的视角对清算式重整下可能产生的税费风险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

    1530078082667853.jpg

      山东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副会长、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肖彬对各位嘉宾的发言进行了逐一评议,提出本单元的发言嘉宾涵盖了法官、管理人、拍卖机构、财务顾问,并从各自行业、职业的角度带来了一场专业精彩的演讲,使与会人员受益良多。

    第三单元 管理人制度对新旧动能转换的意义

    1530078121119038.jpg

      专题发言第三单元由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银行法学会副秘书长、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会理事、中国银行法学会金融与企业重组专业委员会秘书长苏洁澈主持。 

    1530078156611051.jpg

      深圳市企业破产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中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许胜锋律师以“管理人制度的深圳实践与反思”作专题发言。许律师以深圳破产案件审判中管理人指定、分级、职责、考核、报酬等管理人制度几个方面的实践情况进行分析讲述,总结了实践中所产生的问题,同时提出自己的建议。许律师认为在不同地区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有针对性的管理人制度;在未来的破产法修订和管理人司法解释制订中,应当对重整程序中管理人的职责单独规定,并区分自行管理模式和管理人管理模式;对管理人报酬制度进行改革,提高管理人报酬的计算标准,使管理人报酬制度更加市场化和多样化,进一步明确和强化执行管理人报酬的分期支付和预付制度;在法律层面建立破产案件管理人报酬的最低补贴和援助资金制度等。

    1530078177109700.jpg

      河北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王强以“现行管理人制度的不足与完善”为题进行了发言。王会长指出管理人制度是破产程序中至关重要的一环,但在实务中管理人制度运行却存在问题,王会长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解决建议。第一,在管理人的选聘过程中管理人的经验不足和获得成长机会之间存在着矛盾,建议可以采取地区联动,让外地有经验的管理人带动本地经验不足的管理人开展工作。第二,管理人业务规范不足问题,应当编制一定的规范指导工作。第三管理人的行业管理问题,应当建立包括职业培训、管理人水平考评等在内成熟的运行体系。第四,管理人的履职问题,建议管理人要审慎适用法条,结合实际情况。第五,管理人的报酬问题,南北方差异严重,要从实际出发合理制定管理人报酬。

    1530078210182928.jpg

      温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项军权以“温州破产管理人自治组织建设情况和问题”为题进行了专题发言,向大家介绍了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设立情况,简单介绍了协会成立之时遇到的障碍和解决办法、协会班组组成、协会部门组成和功能设置、协会文化、党建建设情况等。同时,项会长与大家分享了协会成立之后协调形成专项补贴制度,解决无产可破案件管理人基本费用问题;通过建立微信群、网站等多种方式搭建与全国破产交流平台,传播温州破产理念,把管理人业务推向省外,同时组织与国内外有关机构进行业务交流,提升业务和服务水平。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丰富经验为其他管理人协会提供了有益借鉴。

    1530078241397312.jpg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破产管理人课题组组长、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左北平以“科学构建破产执业共同体的协同机制”为题进行了专题发言。介绍了会计师在破产程序中的作用,并对管理人的协同合作机制进行了经验分享。左总分别从专业机构内部、管理人队伍、专业机构之间的协作等方面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并希望进一步提升到制度立法层面。一是实行公司化的管理模式能够在专业机构内部建立稳定的工作团队;二是法院在选任管理人时,鼓励专业机构组成联合体;三是探索不同专业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四是从立法层面,培育符合我国国情的职业管理人队伍。

    1530078264120204.jpg

      浙江省律师协会企业破产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京衡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任一民以“重整计划表决与批准中的管理人履职问题”为题进行了专题发言。任主任指出,重整计划是重整程序中的核心,重整计划是一个多方契约、多方合意,涉及债权债务调整、股权调整,法院只能做出同意与否的裁定。而管理人在重整计划表决中管理人履职的重点工作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作为信息披露报告人,要求管理人客观报告债务人资产负债情况以及经营方案的可行性;二是平衡与协调各方利益工作;三是设定表决规则和分组规则,组织债权人会议,汇报对接法院裁定,管理人应发挥最大的价值做到使法院通过重整计划的审批。
      任主任认为,由于管理人履职过程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要求管理人队伍具备有序性和专业性,管理人应该发挥破产程序中法院与破产人之间的协调者的作用,助力破产案件的顺利结案。

    1530078346195106.jpg

      山东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秘书长、山东华信清算重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提瑞婷以“破产项目管理服务的标准化探索”为题进行了发言。提秘书长指出,近年来破产管理法律服务行业在供给侧改革、新旧动能转化的的大环境下迎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然而本行业还未形成统一的执业服务标准,存在着管理人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管理经验不足等一系列问题。提瑞婷秘书长从山东华信清算重组集团在破产项目标准化管理方面的一些实践探索,提出了行业标准化建设的几点建议:第一,应当建立执业标准、引入项目管理模式,实现项目管理流程系统化、标准化、可视化;第二,通过信息化手段和完善的配套体系对执业标准、项目管理模式进行固化;第三,通过编制《破产管理法律服务标准》方式,共享和推广破产管理标准化成果。破产项目管理服务标准贯穿破产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全业务范围,对于解决管理人经验不足、重大项目分工协作困难,项目监管困难、绩效考核和分配难题等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530078463739286.jpg

      北方工业大学教授、金融科技与信息安全法治研究所所长、银行复苏与处置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王斐民作为评议嘉宾对各位嘉宾的发言进行了评议。王教授认为,本单元的发言嘉宾基本都是专业的破产管理人,多年以来专注于破产事业的发展,在本次论坛中分别就管理人制度的完善、破产职业共同体协同机制的建设、重整计划表决与批准中的管理人履职、破产项目管理服务的标准化探索等向大家进行了经验分享,为破产管理人能够更好、更加规范地履职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破产管理服务团体标准启动仪式

    破产管理服务团体标准启动仪式在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山东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名誉会长王欣新的主持下隆重举行。

    1530078483109937.jpg


    1530078606293734.jpg

      中国标准化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高建忠在“破产管理服务团体标准”启动仪式上致辞。高秘书长指出,当标准化正在上升为国家战略,作为高端服务业的法律服务行业开始主动融入到标准化战略中,以金杜、大成、中伦、京衡等律师事务所,安永、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还有启动团体标准立项申请的山东华信公司为代表的专业机构,勇于打破“法律服务个性化特征明显、不易标准化”的固化思维,在破产管理法律服务的项目化、系统化、信息化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因此他们参与构建破产管理法律服务的团体标准,恰逢标准体系由政府主导的一元结构向政府市场发挥作用的二元结构过渡过程中,向中高端迈进的趋势要求下,如发挥出“标准化+”的催化效应、引领效应、门槛效应、倍增效应,对全国的破产重组事业将起很好地示范及促进作用。

    1530078626817603.jpg

    破产管理服务团体标准正式启动

    第四单元:执行转破产制度对新旧动能转换的推动

    1530078686968645.jpg

      专题发言第四单元由山东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副会长、山东省银行业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史涛主持。

    1530078718713725.jpg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蒋太仁以“破解执行难最后一公里的法律利剑”为题进行专题发言。蒋庭长以广西执转破经典案例为指引,对执转破程序的难以开启、缺乏启动基金、法院内外无法协调一致、各方无法形成合力的一系列难题进行了深刻阐述,并分享了广西在办理执行转破产案件中一些创新及取得的成果和经验。同时,蒋庭长就如何解决破产案件中执行难提出做好顶层设计、抓住关键核心、补齐破产制度短板、破产程序创新发展提出自己的建议,对执转破工作的未来发展寄予期待。

    1530078754915544.jpg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四级高级法官宁建文以“大道至简:‘执转破’工作常态化推进的广州探索”为题进行了发言。宁法官在发言中共谈到了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目前破产工作的困境,在制度方面实施存在着重重困难,具体表现为法官审理难度大,执行法官工作中心有差别,破产程序费用得不到保障。第二,逐个突破、砥砺前行,应当将操作化繁为简顺畅程序、管理人知人善用减轻法官压力、多渠道筹措资金填补费用缺口。最后,宁法官对执转破工作进行了展望,她指出目前“执转破”案件数量上升、执行积压案件消减,同时破产审判能力正不断增强、管理人队伍壮大,财政资金在破产项目上的支持和企业清算费用的预留,都将推动着着执行转破产工作的发展。

    1530078794302556.jpg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司清算和破产审判庭审判员、“执转破”团队成员黄新作专题发言。黄新法官以“以程序简并和制度创新引领推动新旧动能转换——“执转破”的深圳实践”为题进行了发言,与大家分享了深圳地区在办理执转破、审理破产案件中采用的程序启动上的创新,受理程序上采用繁简分流方式的创新、网拍等多种资产处置方式的创新、破产援助资金方式的创新等几种创新方式;同时提出了在办案上创新资产保全解除方式、激励办案法官和管理人提高工作积极性中深圳法院的一些办法。深圳中院通过创新审理机制、充分发挥信息平台和大数据的优势作用,大大提升了审判效率。

    1530078820212146.jpg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张敦臣法官代表院长周东瑞作了题为“论‘执转破’程序中的‘告知’——以法院实务操作为视角”的发言。张法官在发言中提出,“执转破”程序在微观层面,为启动破产程序提供了新的切入点;在宏观层面,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缓解企业破产难、民事执行难等问题,提供了重要的司法途径,具有重大的积极作用。但在实践层面,还有诸多可供探讨之处。发言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出台为起点,结合执行转破产移送程序中的运行过程,围绕着执行转破产制度移送过程中三个重要的时间节点展开对“告知”具体事项的论述,向大家阐述了执行转破产程序受理时、受理期间及受理后相关事项的程序性规定和实践性操作。

    1530078843548224.jpg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李毅斌以“论执转破程序中执行法院的职责”为题进行了专题发言。李庭长指出执转破程序是人民法院司法工作机制的创新,该制度确立于2015年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在进行探索试点和理论调研的基础上,于2017年1月20日颁布了《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在实践层面对执转破程序进行了业务操作指引。 李庭长围绕执转破中征询与审查职责、移送及后续执行职责两个方面,就是否符合破产原因的判断、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不同意转破产的救济和异议审查、避免抢先执行和中止个别清偿、裁定受理后材料及财产的移交职责、受移送法院作出裁定前执行法院的执行职责、受移送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申请后执行法院的执行职责等具体情形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1530078867554249.jpg

      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耿曙华以“发挥破产审判优势,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助力解决执行难题”为题进行了专题发言。耿院长围绕陵城区法院近年来的破产审判实践向大家分享了破产审判的陵城经验,包括:推动府院联席会议常态化,化解破产审判难题,服务全区经济发展大局;设立破产基金专用账户,为案件审理提供资金保障,提高破产管理人工作积极性;多措并举,努力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选取适格管理人,加强对管理人的指导监督,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破产案件的平稳推进;充分利用电子网络信息平台,增强破产案件的透明度,树立法院的公信力,提升破产审判质效等。陵城法院的破产审判实践有力解决了执行难问题、有效推动了当地新旧动能的转换、助力企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了破产审判职能的市场化、法治化作用。

    1530078890123712.jpg

      青岛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商法与经济法教研室主任,山东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常务理事与智库专家、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丁燕作为评议嘉宾进行了评议。本单元的发言嘉宾均属于法院系统,从破产审判者的角度,对于执转破制度的运用和完善分享了各自的经验和成果,并提出了亟待处理的实务问题和解决思路。丁燕教授指出了执破程序的衔接制度对于化解当前执行、破产两难问题的现实效果,同时对充分发挥执转破的作用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闭幕式

    1530078936130842.jpg

      闭幕式由山东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副会长、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副院长杜少琴主持。山东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任伟作论坛闭幕总结。
      任伟会长指出,在中国法学会、最高人民法院、山东政法委的支持和指导下,在王其江会长的亲切关怀下,在承办方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的努力下,在各位专家学者、各类部门机构的深度参与下,本次论坛取得了圆满成功,无论从学术研究上,还是从实务操作上都达到了预期效果。
      纵观本次论坛,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论坛的主题切合政治经济发展的战略定位,二是论坛的各项议题非常立体、全面,三是论坛的参与主体具有代表性。与会来宾们的精彩演讲和发言,为山东破产理论实践工作指点迷津、开阔视野,对山东新旧动能转换有很好的推动和启发。
      最后,任会长宣布第四届山东破产法论坛圆满结束。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
    京ICP备10012170号-14
    E-mail: service@commerciallaw.com.cn
    Copyright©2001-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