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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4日,由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办的第1期“蓟门破产重组对话”成功召开。
在“对话”的伊始,本次活动的主持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中心研究员刘颖简短介绍了“对话”的宗旨以及本期“对话”的背景。他指出,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成立于2001年,是我国成立最早的破产法及相关领域的专业研究机构,同时也是国际破产协会在我国的唯一会员协会。该学术团队由国内外知名破产法权威李曙光教授领衔,目前团队的核心成员包括在美国、日本、荷兰、德国、澳大利亚、俄罗斯等地从事多年研究、既具有广阔的国际视野、又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的中坚学者构成。中心一直关心与推动破产法以及企业重组的相关理论与实务的发展,也参与了《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整个过程。本次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倾心打造“蓟门破产重组对话”品牌栏目,希望能够在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市场化、法治化的破产重组这一新时代的背景下,邀请破产重组业界的领军人物,采用对话这种新的形式,碰撞出新的思想,推动立法政策制定、理论研究及相关实务的发展。该理念也得到了业界的广泛认同,其中,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蓟门破产重组对话”活动的协办方,给予了我们大力的支持。2015年开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入了中央政策的话语体系,十九大报告又把“深化供给侧改革”作为贯彻新的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这一重要部署的第一位,提出要坚持去杠杆。在我国去杠杆、防控金融风险的过程中,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国家资产负债表研究中心主任、国务院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专家委员会成员张晓晶教授,始终在贡献着自己的智慧。他和他的团队通过编制中国国家资产负债表等研究活动,不仅摸清了中国的家底,也奠定了我国在资产负债领域的国际话语权。在这期“对话”中,张教授将为听众回顾我国去杠杆的历史、剖析现状并展望未来。
张教授首先通过数据回顾杠杆的历史、描述全球杠杆率现状。数据展现出危机以来发达国家实体经济杠杆率持续上升,金融部门杠杆率先下滑再到趋于稳定;美国的金融去杠杆已基本完成,甚至开始加杠杆。而我国与美国等发达经济体金融杠杆率的周期完全错位,由此会产生宏观问题、资本流动等问题。那么,今天去杠杆是一个什么样的状况?张教授指出,去杠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回顾中央政策,2015年底左右,中央经济会议提出去杠杆,接下来才强调要企业去杠杆。我国的杠杆率特点是存在“一高两低”的问题,“一高”是指企业杠杆率高,“两低”是指居民和政府杠杆率都比较低,因此去杠杆主要就是去企业的杠杆,其中最大的问题还是国企。如果我们能够真正通过破产重组处理好僵尸企业,大概能使我们的企业部门杠杆率下降6个百分点左右。
从政府部门来看,就发达经济体来讲,政府一般是吸纳杠杆最重要的部门。危机以来,私人部门去杠杆,政府部门加杠杆,因此发达经济体私人部门的危机最后都会变成主权债务危机。中国政府部门杠杆率并不算高,去杠杆最大的问题不在中央而在地方。张教授还特别提到了PPP制度,这是典型的新马甲,由于其主要还是依赖政府信用担保而从银行融资,所以最终还是政府兜底。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要警惕后融资平台时期各种形式的“融资渠道创新”变成潜在的、或有的地方政府负债。
对于金融部门的去杠杆,张教授认为,2016年以来,我国金融去杠杆加速,体现了我们金融去杠杆的决心。但金融去杠杆到底去到什么程度合适?现在很难判断。我们需要结合国际国内形式来综合分析。国内要打好防控金融风险攻坚战,因此要“强监管”;而国际上,特别是美国修订多德-弗兰克法案给本国金融松绑,放松金融管制,进一步提升其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一味的强监管不可能是“常态”,谨慎放松管制势所必然。面对国际竞争,只讲稳定、监管肯定不够,还要讲效率竞争力。中国需要在金融稳定与金融业效率和竞争力之间取得平衡。因此,对于“强监管”,我们一定要视国内外的形势变化进行解读。
从更长周期来看,去杠杆将呈现出一个什么样的变化?从美国百年杠杆率的历史看,似乎只有遇到大危机,杠杆率才会下降,其它时间杠杆率一直处于上升状态。我们当然不能由此得出杠杆率只升不降的判断。实际上,之所以出现这样的趋势,还是和金融在经济中逐步占据主导有关。现在时髦的“金融周期”,就突出了房地产及信贷周期在整个经济波动中的作用。如果我们设想,如果将来出现新的科技变化,包括金融科技的变化,金融特别是信贷对经济的影响不再有这样的决定性或者起作用的方式出现变革,那个时候,杠杆率就可能不再是“只升不降”的态势了。与之相关的,金融结构的变化也会改变这一局面,比如更多股权融资而非债权融资,就会降低杠杆率。
就目前看,去杠杆是当务之急。但从更长时段看,从中国经济长期发展来看,总杠杆率还是会进一步上升的。一个发展中国家向成熟市场经济体迈进过程中,全社会杠杆率的上升是可以预见的。目前发达经济体的杠杆率一般来说都远高于发展中经济体就是最好的证明。一个成熟经济体,特别是在金融体系发达、本币国际地位提高情况下,举债能力大大增强,意味着能够更多地借助于债务杠杆来推动经济发展。
杠杆率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杠杆率的错配以及治理能力不足。杠杆本身无所谓好坏。金融就是杠杆,没有杠杆金融也就不存在了。问题在于杠杆资源的配置是否合理。如果都是低效率企业在加杠杆,而高效率企业却加不了杠杆,这就会产生杠杆率的错配,也就是金融资源的错配,这样就会带来风险。另外,治理能力也极其重要。如果治理能力不行,杠杆率一上升就会非常紧张;而随着我国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我们将可以承受更高的杠杆,而不会有今天面对杠杆率风险的紧张。
去杠杆应该分“三步走”战略。第一步是降低杠杆率增速。杠杆可以加一点,但是不要加那么快,所以第一步是把速度降下来。第二步是杠杆率水平稳定,但结构出现改善,从而降低风险。这一点往往被外界所忽视。杠杆结构改善能够降低风险,主要原因在于不同部门不同主体承担风险的能力是不一样。比如,政府部门掌握的资源多,负债能力强,杠杆率向政府转移可以适度减弱风险;同样,居民部门目前的杠杆水平较低,负债空间较大,从而居民部门适度加杠杆也能降低总体杠杆率风险。还有,外债少内债多也会使风险降低。所以说,那些国际评级机构还有投行,看不到我国杠杆率结构改善而总是计较于杠杆率水平的做法就是非常偏颇的。第三步是实现杠杆率的有所下降,这除了各方面政策的协调配合,比如管控信贷、发展直接融资、硬化预算约束、减少政府隐性担保等,还需要破产重组的推进、僵尸企业的处理以及杠杆错位的纠正来实现。
最后,张教授还解释了十九大淡化GDP目标带来去杠杆利好预期的原因,那就是我们不必为了保持经济增长而进行大幅信贷扩张。不过,他也担心,能否真正做到这一点,还要看各方面的决心和努力。
紧接着,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李曙光教授就张晓晶教授的讲解内容作了精彩点评。
李曙光教授首先感谢张晓晶教授来参与法大破产法中心的"对话"活动,认为张教授做了一个学术和政策兼具、研究方法科学严谨的报告,然后谈了四点意见。第一,为什么中央要提去杠杆,并放到这两年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这是因为1.中国的中央政府兼具央行最后贷款人、地方政府最后债务人的角色以及产业政策制定者的角色,中国经济处于转型过程中,市场还一下发挥不了决定性作用,政府仍是经济增长的主导者与把控者,这决定了目前的中央政府要管降杠杆率的事。2.我国有非常庞大的国有企业群体,这些国企是杠杆率高的主要承载者,只有中央能去他们的杠杆。3.中央政府本身具有市场干预职能,在市场可能失灵或发展苗头不对时,政府应该出手。第二,如何判断一个部门杠杆率的高和低?有什么标准?张晓晶教授主要从国家资产负债表角度来分析,而且是以GDP来做分母,分子是负债。但从我们破产法的角度,主要看偿付能力,而且从部门资产负债表表特别是从企业来看,是以资产做分母,除资产负债表方法外,我们看偿付能力,还应当看现金流标准和或有负债标准。这在中国很重要,中国的担保负债特别乱。第三,如何去杠杆?中央这几年提出债转股,主要通过发股换债的方式,不仅靠债转股也要靠兼并重组。从破产法角度,我们去杠杆更强调从制度化角度实现降杠杆率,“制度化”去杠杆主要讲"三化",有序化、程序化、可预期化。而制度化去杠杆最重要的制度就是破产法以及一些相关法律法规。第四,如何有效地来实施破产法,实现降杠杆和市场出清的目标?我国目前破产法只是《企业破产法》,只能管理一个企业部门,这只是半部破产法,还缺乏个人破产法、事业单位破产法等。目前工作主要在把企业的杠杆率降下来。在利用破产法实现市场出清的时候,要特别注意去杠杆过程中的社会稳定问题。目前在推进破产法有效实施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要有一部好的破产法,企业破产法应适时修改与做司法解释。2.对于高杠杆率的国有企业,到底选择清算、重整还是和解程序是有一个政策选择问题。我认为应该清算的要坚决清算,而这一轮去杠杆过程中,可能考虑到社会稳定问题,地方政府更愿釆用重整拯救的方式。3,要解决去杠杆的司法难题,包括法院不愿受理破产案件,专业管理人队伍缺乏,对无拯救希望的企业"硬重整",战略投资者利益无法保障,破产清算与重整配套的税收注销人员安置等不配套的问题等等。
而后,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金融系主任贺力平教授也发表了独到的见解。
贺教授提出我们应当如何来看待宏观的杠杆率和经济周期的关系这一问题,并接着指出,在美国这两者没有相关性,在中国是有相关性的,但是逆周期的。通常,经济学理论认为应当顺周期,而中国正相反。宏观调控是逆周期调控,政府部门的杠杆率应当是逆周期的,但企业部门的杠杆率为什么也逆周期?此处是违反市场规律的。另外,资本金的要求与去杠杆和破产有关,企业杠杆率上升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降低资本金要求。我们应该怎样看待资产价格?从破产重组角度看,更重视的是资产,只要有偿付能力,有多少负债都没有关系;从经济学角度看,资产规模与资产价格相关,这就和GDP相关,金融信贷的抵押品价格和经济周期相关。因此,当前我国去杠杆过程中,资产价格的变动就特别重要。最后,贺教授对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及其学术团队进行了高度肯定,并对中心未来的发展提出美好的期许。
接下来,中注协破产管理人课题组组长、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左北平做了精彩发言。他肯定了通过破产手段处理僵尸企业、去杠杆、盘活资源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性,并从会计师和律师的职务一线提出建立破产法职业共同体,通过系列对话形成全社会更大的共识与合力的期望。
在自由发言环节中,北京大学法学院刘燕教授从资本市场去杠杆角度,提出对去杠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重要性。
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湘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康指出,去杠杆首先要把杠杆的定义搞清楚,对杠杆的惧怕恰恰是因为没有能力掌握杠杆,并提出谁来判断杠杆的高低、去杠杆和保增长发生矛盾的时候怎么办这一问题。对此,张晓晶教授也作了积极的回应。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邹明宇从司法部门的业务特点出发,谈到让法律人更好地了解资产负债表和宏观经济,才能更好地了解商业逻辑,促进破产案件及相关衍生诉讼的公正审理。
另外,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李蕊,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学报》副编审陈夏红,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中欧法学院讲师赵天书,北京市海淀区法院金融与清算庭副庭长邹玉玲也参与了本环节的互动。
在听众提问环节中,中欣重组顾问公司总经理宋全胜也提出了一些破产实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最后,第一期“蓟门破产重组对话”在热烈、友好而意犹未尽的讨论中落下帷幕。与会嘉宾进行了激烈的思维碰撞,迸发出创造性的灵感火花。参会听众也表示受益匪浅,对我国去杠杆的过程、方法与未来展望又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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