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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6日晚,民商经济法学院商法论坛第三期——“民法典的制定与商事立法”在学生活动中心学术报告厅成功举行。本次活动有幸邀请到了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王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朱庆育、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凯湘、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梁上上和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刘家安。五位研究民法和商法的老师就民法典的制定与商事立法的问题展开了精彩的讨论。
主持人王涌老师以幽默风趣而又睿智的语言拉开了本次论坛的序幕。他首先介绍了参加论坛的几位老师,接着以商事立法的“三个路径”引出了本次论坛的讨论。
首先发言的朱庆育老师提出了他对“民商合一”的看法。他认为,民商合一的关键在于民事交往与商事交往的法律藩篱是否拆除。他表示不应以“民商合一”为借口,取缔非商事非法人的民事团体的空间。
随后发言的刘凯湘老师则以村庄里的村民比喻法律,生动阐释了民法与商法如“成年的各自独立门户的兄弟”般的关系。民法与商法关系密切,又不可互相取代。
刘家安老师则以《合同法》等法律中的具体条文与现实案例为例,指出了区别民事法与商事法在一些具体情况下的必要性。同时提出了几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接下来,梁上上老师分享了他的独特观点。他认为商法具有独立于民法的性质,二者没有太大联系。他表示应对商法渊源进行特别规定,以商法基本原则和商事习惯法作为工具,通过阻止向民法的逃逸突出商法思维。
接着,老师们畅谈各自的观点,就是否应区分习惯与习惯法的概念进行了激烈的论辩,学术氛围浓厚,现场十分热烈。
在同学提问环节,几位同学从宏观到具体的多方面就民法典与商事立法相关问题与老师进行了深入的交流。老师亲切耐心地就同学们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最后,王涌老师总结道:“我们应相信,中国有一部商法典不是梦。”
论坛在热烈的掌声中落下了帷幕。同学们认真聆听,从教授们的精彩论辩中对民法典与商事立法问题有了更加理性、更加深刻的看法与思考。
责任编辑|章可 摄影|韦钰湘 内容审核|谢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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