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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5日,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秋季论坛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学术报告厅顺利召开。本次论坛在热烈的掌声中拉开了帷幕。首先由赵旭东副院长致开幕词,他阐述了本次论坛召开的背景,详尽分析了我校近一年来的学术研究成果,传达了中国政法大学第八次全体党员代表大会会议精神。接着,杨秀清副院长介绍了秋季论坛论文提交和评奖情况,宣布了评奖结果,并举行了颁奖仪式。随后,科研处于飞副处长解读了学校科研工作的形势与任务,并介绍了我校在科研方面的新政策,新成果。
接下来,经济法、财税金融法领域的六位老师就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法律问题展开了讨论。本单元话题主持薛克鹏教授提出PPP“是真是假”、“是公是私”、“是去是留”这三个问题。首位发言的张钦昱博士介绍了PPP的产生背景并提出此模式下央企国企占据资本,而民企私企发展受限的社会现实;第二位发言的翁武耀教授认为应取缔PPP范围之外政府的变相举债行为,使PPP回归真正的政企合作。第三位发言的李蕊教授探讨了政府、市场、社会的权责配置,并强调了PPP模式中公众的权益保障问题;随后发言的李文教授介绍了PPP模式的历史渊源,并分享了英美各国在该模式下纠纷处理方面的经验。第五位发言的张东教授则从PPP项目的准入、运行、移交各阶段具体论述了政府的角色定位,同时提出了他对政府市场关系的认识。此外,参与本次论坛的其他老师们也就PPP的法律问题与台上主讲老师进行了深入交流。
在下午的学术交流中,民法、环境法、民诉法领域的六位老师对民法总则的绿色原则进行了讨论与评价。本单元话题主持刘家安教授提出了环境因素如何影响民事立法的问题。首先发言的王雷教授就民法总则第九条是否具有裁判功能展开了论述,对环境权性质问题提出个人观点,并指出民法的基本使命是为法院审判提供规范。接下来发言的胡静教授提出应对具体事件时应优先使用具体法律,需要进行法律解释时再援引绿色原则。侯佳儒教授则认为绿色原则涉及的问题通过公序良俗和现行其他法规就能够解决,因此无必要将其纳入民法总则。随后史明洲和杨秀清教授均从民诉法的角度深入解读了民法总则的绿色原则。提问环节中,薛克鹏教授又从经济法的角度提出对该问题的见解,展现出不同法学学科间的思想碰撞。
接着,商法、知识产权法领域的五位老师围绕制定商号法的问题展开了激烈论辩。话题主持王涌教授提出了商号是否是知识产权、商号是否可以转让、商号权与其他权利发生冲突时如何解决、从法律角度如何对商号权进行保护四个问题。葛平亮教授首先发言,他论述了商号的性质及其立法必要性。冯晓青教授认为商号属于知识产权,应当制定统一的商业标志法来讨论相关保护问题。任启明老师则提出了不同观点,论证了在商法体系内不需要专门制定商号法。陈健副教授则具体阐述了商号与商标的冲突问题。在互动环节中,青年教师对商号法问题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台上主讲嘉宾与台下观众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
最后,赵旭东副院长简要地对此次论坛的召开进行了总结,在经久不息的掌声中,2017年民商经济法学院秋季论坛圆满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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