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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2日,由河南大学法学院、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的首届“中原破产法高峰论坛”在河南省毕业生创业就业服务基地成功举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史小红、河南省国资委巡视员阮少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王季、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张林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研究院院长徐强胜,论坛特邀专家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李曙光、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郁琳、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凯原特聘教授韩长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章恒筑、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任一民出席论坛。
本次高峰论坛围绕“破产案件疑难问题及其解决路径”这一主题展开,并就该领域的前沿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对依法规范市场主体清算与破产,充分发挥司法权威和动能,促进破产法理论与实务方面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娄丙录教授主持论坛开幕式
史小红副院长致辞
阮少华主任致辞
刘学志主任致辞
论坛分为开幕式及主题报告两个环节。开幕式由河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娄丙录教授主持。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史小红、河南省国资委巡视员阮少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王季、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研究院院长徐强胜、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学志等领导分别致辞。史小红副院长表示,破产法实施以来的10年间,广大管理人和法官共同努力,化解了一大批破产案件,在实践中,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疑难问题的研讨、交流、解决迫在眉睫,本次中原首届破产法高峰论坛的召开,非常及时、非常必要。
李宏伟副所长主持揭牌仪式
领导共同为河南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揭牌
主题报告之前举行了“河南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揭牌仪式,史小红副院长、阮少华主任共同为河南大学法学院和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联合组建的“河南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揭牌。揭牌仪式由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宏伟主持。
主题报告环节第一阶段,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李曙光教授针对“十九大后企业破产的发展趋势”,就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尤其是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加快传统产业优化升级、部分市场主体通过选择清算与破产程序解决债务纠纷、和解重整等问题作主旨演讲,并对十九大后企业破产将会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及五大发展趋势进行了深入的分析阐释。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郁琳围绕“破产审判中的几个问题”谈了自己的一些经验和看法,指出了实践中破产审判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积极有效的解决思路。
李曙光教授做主题报告
郁琳法官做主题报告
主题报告第二阶段,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凯原特聘教授、上海市破产法研究会会长韩长印则对“破产程序的启动机制”等重要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阐释,并分别从破产程序的债务激励机制和债权人激励机制两个方面讲述了处理现有“僵尸企业”的应有的解决思路和有效措施;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四庭庭长章恒筑以“浙江破产审判实践的回顾与思考”为视角介绍浙江破产审判的路径,即市场化、法治化基础上的常态化,从府院联动、司法平台、专业管理、金融创新四个方面论述如何推进破产审判四个板块工作的协同发展,最后围绕财政部《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产状况报告的制作和破产财产网络拍卖问题对管理人存在的若干问题作了精彩诠释;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任一民对“重整中的管理人履职问题”从破产实务角度进行了深度解读。他介绍了管理人的法律地位、重整程序的重要时点、程序启动的法律效力和破产财产保全等内容,从继续营业中的营业方案设计、经营主体选择以及继续营业的监管和现实困境等方面论述了重整核心价值的发现、挖掘与维持;最后详细介绍了重整计划的起草、表决和执行中的具体问题。
韩长印教授做主题报告
章恒筑庭长做主题报告
任一民主任做主题发言
与会嘉宾济济一堂
论坛闭幕式由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王季法官主持。河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娄丙录教授对本次论坛进行总结并致闭幕辞。至此,本次高峰论坛圆满落下帷幕。
王季法官主持闭幕式
理论界与实务界代表共计500余人出席了本次论坛
本届论坛会期一天,河南省科研机构和高校、法院系统、国资委系统、河南省破产管理人等理论界与实务界代表和企业代表共计500余人出席论坛。与会各方通过研讨交流,共谋中原破产工作发展大计,对进一步推动中原破产工作理论与实务迈上新的台阶,对中原地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社会健康快速的发展必将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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