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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金融创新与规范发展:国际经验与中国路径”研讨会 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国际金融法专业委

  • 发表时间:2017-11-08
  • 作者:孙南翔、廖凡
  •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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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1月5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国际金融法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的“互联网金融创新与规范发展:国际经验与中国路径”研讨会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国际金融法专业委员会2017年学术年会在北京成功举行。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北京大学、武汉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辽宁大学、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高校、研究机构和实务部门的4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会议。

      在开幕式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陈甦研究员首先致辞。陈甦研究员在致辞中指出,本次会议选题适当,高度契合国内外研究前沿和热点,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并预祝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丁丁教授代表沈四宝会长对本次会议的举办表示祝贺,并期待与会嘉宾为互联网金融创新和规范发展贡献智慧。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常务副院长、国际金融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周仲飞教授指出,金融科技发展日新月异,本次研讨会主题服务互联网金融创新和发展,国际金融法委员会工作将紧密围绕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深化金融改革、防范金融风险等方向展开。

      开幕式由国际法研究所科研外事处处长、国际金融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廖凡研究员主持。

      研讨会第一单元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国际金融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宋晓燕教授主持。

      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沈伟教授以“从互联网金融到金融科技:以金融创新为背景的金融监管”为题。沈伟教授指出,虽然金融科技是互联网金融提升到更高层次的表现,但是金融科技的发展面临去中心化、去杆杠化等严峻挑战。因此,他建议应以共建新型监管关系为出发点,注重利益攸关者作用,不断提高金融科技公司的合规性意识。

      国际金融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李仁真教授以“金融监管视野下的regtech”为题发言。李仁真教授指出,作为全球互联网金融的引领者,我国应通过借鉴最新的国际经验,不断创新中国金融监管的方法和路径。由此,她建议我国通过出台相关指南意见,积极进行主动性监管和穿透性监管,实现互联网金融的有序发展。

      辽宁大学法学院院长、国际金融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杨松教授和浙江农林大学法政学院张永亮副教授以“金融监管科技应用中的制度障碍与克服”为题联合发言。两位发言人指出,金融科技已经进入3.0时代,金融技术亟待法治回应。他们认为,对金融科技的良性监管应从优化金融数据标准化制度、创建信息共享合作平台、制定监管科技行业的技术标准体系等方面着手。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邢会强教授以“P2P网络借贷监管的证券法方案” 为题发言。邢会强教授指出,因为证监会能够胜任行为监管的任务,因此,中国对P2P网络借贷的监管的适格主体应是证监会。由此,他提出P2P网贷监管的创新应准确识别和界定证券发行人,科学界定平台的角色和责任,并创新网贷注册/核准程序等建议。

      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王斐民教授以“P2P网络借贷平台有序推进:实践问题与法治回应” 为题发言。王斐民教授深入阐述了完善P2P网络借贷平台退出法律制度与配套制度的方案,并认为沙盒监管理念有助于维护网贷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实现预防与化解行业风险的目标。

      随后,与会嘉宾进行了充分和热烈的讨论,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常务副院长、国际金融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周仲飞教授和国际金融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彭冰教授分别进行了精彩点评。

      第二单元由国际金融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伏军教授主持。

      西北政法大学法学院杨为乔副教授以“互联网金融创新监管的背景与前提探微”为题发言。杨为乔副教授指出,本质上,互联网金融属于金融,互联网经济和互联网金融均是经济新业态的体现。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初期,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比鼓励“互联网监管创新”更具重要意义。

      法学研究所商法研究室赵磊副研究员以“比特币的法律属性——从HashFast管理人诉Marc Lowe案谈起” 为题发言。赵磊副研究员强调在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应更加关注基础理论问题。他指出,大数据时代交易方式发生变革,经济模式也随之发生变化,包括货币形式。因此,数字货币将是未来发展的方向。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肖宇副教授以“数字代币ICO监管探析”为题发言。肖宇副教授指出,数字代币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性技术,具有可追溯性、去中心化、透明化等特点。在实践中,应该对数字代币进行审慎监管。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张继红副教授以“金融信息跨境传输限制及其对策研究” 为题发言。张继红副教授分析了解决信息跨境传输壁垒的双边协定规则、标准合同条款、约束性公司规则,并探讨通过单边保护措施、双边协定、多边协定等方式解决跨境信息传输规则差异的可能性和可行性。随后,与会嘉宾进行充分和热烈的讨论。

      法学研究所商法研究室夏小雄副研究员、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政策监督处马磊处长分别进行了精彩点评。

      第三单元由辽宁大学法学院院长杨松教授主持。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副院长朱绵茂教授以“我国金融科技发展的历程和法律规制” 为题发言。朱绵茂教授指出,发行货币是国家主权行为,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必须建立在保障国家安全、金融安全的前提上。他建议我国借鉴韩国金融统合管制法律体系,调整我国相应的法律规则。

      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陈颖健副教授以“互联网金融对私募基金监管的挑战和应对” 为题发言。陈颖健副教授指出,互联网金融对传统的合格投资者制度、禁止一般性劝诱制度形成挑战。为应对上述挑战,他建议可进一步强调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监管。例如,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备案、登记做出严格要求。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冯辉副教授以“互联网金融监管理念应定位于公共产品供给”为题发言。冯辉副教授指出,由于传统的管控型监管效率低、效果差,因此,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理念应定位为对公共产品供给的监管,并通过推进监管规则类型化和精准化,强化行业和企业内部规则作用,加强使用信息化工具等方法,实现互联网监管和互联网发展双重目标。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教育培训部万俊杰副主任以“以行业自律推动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为题发言。万俊杰副主任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定位进行梳理,并指出互联网金融的行业监管和行业自律不应缺位。随后,与会嘉宾进行充分和热烈的讨论。

      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王丽华教授、《环球法律评论》编辑部副主任姚佳副研究员分别进行了精彩点评。


      第四单元由武汉大学法学院李仁真教授主持。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颜苏副教授以“明确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职责定位机制的研究”为题发言。颜苏副教授认为,在整体设计上,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应重视金融政策协调的职能,并赋予该委员会最终决策权。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顾宾助理教授以“亚投行法律与全球经济治理”为题发言。顾宾助理教授介绍了亚投行公司治理、环境与社会框架、项目采购、豁免权、争端解决机制等制度安排,并指出亚投行法律具有彰显多边主义、讲求实效、拥抱新时代等特点。

      厦门大学法学院毛海栋助理教授以“互联网金融的治理逻辑:以创新与规制的关系为中心”为题发言。毛海栋助理教授指出,互联网金融规制遭遇制度困局和决策困局,对其治理应体现规制谦抑和学习原则、包容审慎原则、适应性和灵活性原则。随后,与会嘉宾进行充分和热烈的讨论。

      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研究室副主任黄晋副研究员进行了精彩点评。

      在闭幕式上,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常务副院长周仲飞教授作总结发言。他指出,会议的发言和讨论非常精彩,与会嘉宾提出很多新观点,令人受益匪浅;不管是对监管有效性的研究,还是对金融科技的讨论,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希望与会嘉宾今后对互联网金融创新和规范发展问题继续进行深入研究。

      国际法研究所科研外事处处长廖凡研究员致闭幕辞。廖凡研究员在致辞中感谢各位专家学者拨冗光临,在秋意渐浓的北京相聚相商,并期待今后以国际金融法专业委员会为平台,就互联网金融创新与规范发展问题继续进行深入研讨。

      闭幕式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宋晓燕教授主持。
      本次研讨会顺利完成了预定的各项议程,取得了圆满成功。

      


    文案:孙南翔、廖凡;图片:张润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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