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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4日,由长三角(上海)不良资产交易中心(筹)、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协办、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主办的闭门会议“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银行风险资产法律研究中心’成立仪式”在陆家嘴举行。本次论坛围绕“商业银行风险资产管理的现实与未来”议题,来自上海市法学会、中欧陆家嘴金融研究院、上海社科院金融法研究中心、上海金融仲裁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闵行区人民法院、民生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交通银行、中兴银行、杭州银行、宁波银行等银行机构资产保全部/法律合规部等机构领导受邀出席并发表讲话。50余位上海不良资产圈资产端、司法处置端的核心人士共同探讨银行风险资产管理之道,如何筑牢金融风险“防火墙”。
目前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已有8个专委会或者研究中心,其中包括之前成功建立的信托法专委会、保险法专委会、期货法和衍生品专委会,以及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中心、科创金融法律研究中心、金融教学研究中心、公司治理和公司金融法律研究中心,以及前不久成立的金融消费者投资保护中心。此次新设立的银行风险资产法律研究中心以虚实结合为特色,为稳妥推进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取得成功,提供了上海法学专家学者应有的理论引领和路径选择。
拟任秘书长方磊同志在研究中心的筹建报告中指出,中心名称中“风险资产”的概念是指,所有的资产涉及到的风险,都是中心研究的对象。在会议交流环节,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六庭庭长竺常赟从诉讼的角度归纳总结了银行面临的风险,并沟通了如何促进协同诉讼;上海市社科院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李建伟报告了相关立法的基本情况,总结了对整个风险的处置、风险管理立法的几点体会;平安银行上海分行资产保全部总经理周冬蕾则提出银行化解风险资产最佳的途径是预防,并基于质押担保方式、同一财产押压权和质权并存时的寿命问题、关于客户质押的特定化问题等提出了思考;上海市金融仲裁院院长陆春玮对银行案件的特点进行了梳理,并对银行提出了几点需要提高和完善的建议;长三角不良资产交易中心(筹)董事长/关门网创始人兼CEO黄振宇介绍了互联网下不良资产行业的趋势;鼎一投资合伙人宋玲玲则从基金的层面分享自身经验;招商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裁杨珺皓总结了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状况;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顾全分享了基层法院在处理金融案件和处置不良资产的过程中的感受。
会议最后,由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会长吴弘教授对本次论坛进行总结,谈及三点体会:第一,与会人员对本组织成立的意义、背景具有清醒认识。目前,全球进入了经济的下行期,必然会影响到国家及金融界。国家正在进行的供给侧改革、“三去一降”,即去产能、去库存和去杠杆,都与金融有关,必然会反映到金融业,使得风险资产这几年来有所增加。有关风险资产的处置有很多工作值得去做,去研究。第二,就处置的实践中归纳出很多要深入研究的法律问题,需在法制建设上进一步完善。比如涉及到银行法、担保法、物权法、合同法等等法律问题,都值得在实践中探索。在处置过程中,市场化处置方式以及证券化、债转股,结构化转让、特殊资产投资和经营等问题还未展开讨论,为今后的研究和活动留下了很大空间。第三,研究中心今后要做的不仅是研究资产处置,更要研究预防。如今,预防比化解风险资产更重要。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找出原因,研究预防的措施,本身也是研究中心的任务。在今后,研究中心也要坚持几个结合:理论和实践、金融和法律、实务部门和研究部门的结合,坚持虚实结合的基调,以解决更多问题,取得更多成果。
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作为上海乃至全国金融法学领域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研究机构之一,始终以“提高金融法研究水平,促进金融市场发展繁荣,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为己任,紧密团结本市金融、法学、司法各界的专家学者、理论和实务工作者,积极组织开展金融法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课题研究,并注重理论和实务研究成果的及时转化,致力于服务金融市场法制建设和法制完善。此举不仅具有“海派法学研究”独特的理论内涵,而且还具有“海派法学研究”丰富的实践成果。金融法研究会成立“银行风险资产法律研究中心”,既是金融法研究会针对当前我国金融监管领域面临累积风险的严峻形势,如何筑牢金融风险防火墙的又一次积极作为的创新之举,也是金融法研究会的研究视野向商业银行领域关注的又一次实践探索,具有积极的实践价值和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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