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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届上海市金融法研究生论坛成功举行

  • 发表时间:2016-12-20
  • 作者:汪梦莹
  • 来源: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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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2月17日,第二十届“上海市金融法研究生论坛”在上海财经大学举行。本次论坛由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主办,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金融服务与消费者保护法律研究中心承办,共有来自各大院校的近一百名法学专业的专家学者及研究生参与本次论坛。

           “上海市金融法研究生论坛”(原名“上海市高校经济法、商法研究生沙龙”)由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于2007年建立,至今已连续举办二十届。今年的论坛以“法律与新金融”为主题,分“P2P网贷与互联网理财规制”、“众筹模式的法律规制”、“金融创新与业务监管”、“金融创新与消费者保护”四个单元进行。共有近六十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投稿,经各校专家交叉评阅,最终十六篇论文收入第二十届上海市金融法研究生论坛论文集,12篇优秀论文获奖。论坛期间,十余名优秀论文的作者在论坛上与参会嘉宾交流了自己的作品,来自全国各个高校的专家学者对他们的作品进行了点评并提出了改进意见。会场参与者也纷纷提出自己的疑问,气氛十分热烈。本次论坛的举办,为金融法领域的研究生搭建了跨校交流、跨界联动的平台,为加快提升上海及周边地区金融法学研究水平,营造了热烈有序的学术交流环境。

           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会长吴弘教授全程参加本次论坛,并致辞。吴弘教授表示:此次论坛呈现了三个特点:一是“跨学科、跨学校、跨地域”,这是好现象,希望以后能有更多的学科和学校参与进来,相互交流,相互碰撞;二是扮演好了三个角色,分别是学术交流的平台、论文辅导的平台、提前体验预答辩的平台,将对广大青年学子产生较好的影响;三是论文作者的选题前沿,理论研究更为深刻,体现了与会者优秀的研究能力和理论功底。同时,吴弘教授也向广大有志于金融法研究的青年学子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在思想上,要进一步建立问题意识,推动调查研究更深入;二是在研究方法上,要更结合现实,更多样化,避免生搬硬套,把研究成果做成“八股文”;三是在研究能力上,要进一步做好“理论结合实践”,在研究生阶段,如果解决理论问题的能力有限,就更应立足现实,解决实际问题。

           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会长吴弘教授、上海市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张志军、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宋晓燕教授出席本次论坛开幕式并致辞。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秘书长李慧俊主持开闭幕式及论文颁奖仪式。论坛最后,举行了上海市金融法研究生论坛承办权交接仪式,上海大学法学院李立新教授接过论坛铭牌,并宣布将于明年上半年在上海大学举办下届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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