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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法学者

    房绍坤

    烟台大学校长、教授

    个人简历

         辽宁康平人,汉族,1985年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7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硕士学位;1987年起在烟台大学法律系(现法学院)任教;2003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1991年任讲师,1993年破格晋升副教授,1995年破格晋升教授。历任烟台大学法律系行政秘书、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系主助理、副系主任、法学院院长、烟副校长等职,现任烟台大学校长、省级重点学科(民商法学科)学术带头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先后获得全国优秀教师、山东省十佳理论工作者、全国首届高校百名国家级教学名师、山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荣誉称号,2006年入选全国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出版各类学术著作、教材60余部,承担及参加国家级、省部级等课题10余项,获省级科研成果和教学成果奖13项。

    学术成就

    (一)教学研究课题

    1.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房地产法),教育部项目,2006—2007年

    2.法学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山东省教育厅项目,2001—2005年

    3.知识产权法教学改革试点课程,烟台大学项目,2001—2005年

    (二)教学研究论文

    1.《法学教育对法律职业道德意义的探讨》,载《中国大学教学》2004年10期

    2.《如何顺利地通过律师自学考试》,载《中国当代教育》2003年第7期

    3.《当代法律家培养的困境及出路》,载《烟台大学学报》2003年第2期

    4.《WTO与中国法学教育的现代化》,载《山东省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2年第2期

    5.《21世纪法学专业的教育方法及其改革》,载《烟台大学学报》2002年高教研究专辑

    6.《21世纪法学专业教学改革的宏观思路》,载《烟台大学学报》2004年高教专辑

    7.《构建富有特色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确保教学水平稳步提高》,载《传承历史呼唤未来》,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三)教学表彰/奖励

    1.全国首届高等学校“国家级教学名师奖”,2003年(证书)

    2.《民法》(教材),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一等奖(第二位),2006年(证书)

    3.《法学专业教学改革思路、特色与成效》,山东省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首位),2005年

    4.《法学院课程体系和教学计划的构想》,山东省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首位),2002年

    5.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2006年

    (四)学术研究课题

    1.《用益物权基本问题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3—2005年,负责人

    2.《中国未来民法典·继承权制度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1—2003年,第二位

    3.《特许物权研究》,司法部科研课题,2003—2005年,负责人

    4.《矿业权法律制度研究》,山东省社科基金项目,2006—2009年,负责人

    5.《山东省水权及其市场化理论研究》,山东省软科学项目,2006—2009年,负责人

    (五)学术论文

    1.《公司IT化的若干法律问题》(首位),载《中国法学》2002年第2期

    2.《公司瑕疵设立的法人格规制》(首位),载《中国法学》2005年第2期

    3.《用益物权的法律属性》(独立),载《现代法学》2003年第6期

    4.《构建预告登记制度的几个问题》(首位),载《法学家》2003年第4期

    5.《民事习惯的动态法典化》(首位),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7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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