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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部:滴滴收购优步中国需经营者集中申报

  • 发表时间:2016-08-03
  • 作者:王辛夷
  • 来源:《财新网》2016-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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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商务部目前尚未收到滴滴和优步中国相关交易的经营者集中申报,“不申报的话,往下走不了”。

      8月1日下午,滴滴出行正式宣布与Uber全球达成战略协议,再度引发是否需要反垄断申报的争议。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8月2日的发布会上表示,商务部目前尚未收到滴滴和优步中国相关交易的经营者集中申报。他在会后称,滴滴和优步中国合并还得申报,“不申报的话,往下走不了”。

      沈丹阳表示,按规定,凡符合《反垄断法》规定申报条件和《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中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均应事先向商务部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根据《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标准为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或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滴滴称,目前滴滴和优步中国均未实现盈利,且优步中国在上一个会计年度营业额没有达到申报标准。

      但《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四条也规定,经营者集中未达申报标准,但按照规定程序收集的事实和证据表明该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进行调查。

      根据第三方数据研究机构中国IT研究中心(CNIT-Research)发布的《2016年Q1中国专车市场研究报告》,今年一季度,专车市场内滴滴专车以85.3%的订单市场份额居行业之首,优步和易到用车分别以7.8%、3.3%位列二、三位。滴滴优步中国合并后,将占据93.1%的市场份额。

      此前,滴滴快的合并、58同城收购赶集网、携程收购艺龙都曾涉及反垄断争议。沈丹阳在发布会后称,滴滴、快的合并时,商务部同样没有收到经营者集中的申报。但滴滴和优步中国合并还得申报,“不申报的话,往下走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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