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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第二大股东华润要求万科继续停牌,对万科与深圳地铁合作的信息披露程序提出异议;万科则解释称,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万科A(000002.SZ)停牌续期甫一落定,又有波澜掀起。万科第二大股东华润公开表示,万科与深圳地铁集团的合作未经万科董事会讨论通过,并已就信披程序相关问题向监管部门反映意见。万科对此解释称,与深圳地铁集团签署的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备忘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无需事先通过董事会审议。
万科昨日(3月17日)在深圳总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继续停牌”议案,投票赞成率高达97.13%。这意味着,万科第一大股东“宝能系”及第二大股东华润均投了赞成票。此番停牌续期的背景是,万科与深圳地铁集团在3月12日签署合作备忘录,后者拟向万科注资400亿-600亿元。如若成行,深圳地铁集团有望成为万科第一大股东。
华润在股东大会结束后,对万科与深圳地铁集团的合作程序提出异议。
华润方面告诉财新记者,“华润投票要求(万科)公司停牌”,原因在于:万科与深圳地铁集团合作方案的公告,没有经过万科董事会讨论通过,系公司管理层自己的决定。为避免股票波动,引起市场混乱,华润认为停牌更符合股东利益;华润要求万科公司经营必须依法合规;华润派出的董事已向有关监管机构反映了意见。
华润派驻万科的三名董事分别为:万科董事会副主席、非执行董事乔世波,以及非执行董事魏斌、陈鹰。现时,乔世波担任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润集团)董事、总经理;魏斌任中国华润总公司董事,华润集团总会计师、首席财务官;陈鹰任华润集团首席战略官、战略管理部总监。
针对华润所提异议,万科回应称,3月12日上午,万科与深圳地铁集团签署的战略合作备忘录,仅是对拟议交易的初步意向,除了费用、保密、终止、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等一般性条款,其他条款目前和将来都不对万科及深圳地铁集团产生法律约束力。备忘录并未约定具体注入项目,也未约定在重组中对应的股权比例和股权价格,未来交易如需进行,还须经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审议。
“万科手里现在只有这一份备忘录,没有更进一步的实质性重组内容。”一名万科内部人士向财新记者回应道。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签署无法律约束力的备忘录,不是必须经过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因此,万科认为,签署合作备忘录无需事先通过董事会审议,符合公司治理相关规定。
万科亦提及,签署合作备忘录事前、事后,均与华润方面有过私下沟通。“就此次重组事宜,公司早就和华润董事进行过沟通。(2016年)春节前,公司管理团队拜会华润董事时,曾经明确提到公司有意和深圳地铁集团进行战略合作,并提到了存在向深圳地铁集团增发股票的可能性。”万科称,3月12日下午坊间传闻散播之后,公司即与各董事进行沟通或发送信息告知,其中就包括华润派驻的三名董事。在3月13日公告披露前,万科也按内部信息披露管理流程,向包括所有董事在内的信息披露委员会委员知会相关事项。
2015年七八月间,“宝能系”三度举牌万科,至当年8月26日持股15.04%,晋升万科第一大股东。之后,万科董事会主席王石、总裁郁亮拜访华润集团董事长傅育宁,获得后者支持。华润其后出手增持万科至15.29%,超过“宝能系”0.25个百分点,但之后再无增持举动。截至当年12月4日,“宝能系”持股增至20.01%,再度触碰举牌红线,将华润甩开近5个百分点,第二度当上万科第一大股东。
自2015年12月18日起,万科A股股票以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为由停牌,至今已有三个月。停牌之时,万科前几名大股东分别为:“宝能系”持有24.26%;华润持15.29%;安邦保险持6.18%;代表万科合伙人的金鹏资管计划持4.14%,德赢1号资管计划持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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