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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播带货”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与监管机制完善建议

  • 上传时间:2020-06-25
  • 作者:吕来明
  •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研究2020年第5期
  • 关键词:直播带货 直播平台 网红法律地位 监管机制

    文章摘要:"直播带货"商业模式存在多方主体,涉及多重法律关系。直播平台、主播、经纪机构等在不同的场景下其角色不同,应从外观形态和内部关系相结合的角度,确定其法律地位,并通过划分不同主体的责任范围和重点,推进直播平台责任示范指引和行业公约的制定等措施,完善相应的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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