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本缴纳制度评析——兼议认缴制下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的困境与出路
上传时间:2018-04-04
作者:卢 宁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7年第6期
关键词:资本缴纳 认缴制 加速到期 催缴
文章摘要:公司资本缴纳制度的主要类型分为全额缴纳制和分期缴纳制。在比较法上,无论何种类型,公司对资本的催缴制度都呈现为各国制度的共性。我国《公司法》资本缴纳制度的变革经历了由实缴制到分期缴纳制再到目前的认缴制阶段,随着法律对资本缴纳的限制不断放宽,对于债权人保护问题的担忧也浮出水面。认缴制下股东出资义务能否加速到期的问题成为学理和实践中的重大争议,当前也遭遇到了法律解释和适用上的困境,需要在立法论上寻找适当的出路。我国《公司法》亟需借鉴欧美国家的立法例,引入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出资的催缴制度,保障股东、公司和债权人的利益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