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股权设立企业基金会:质疑与辩护
上传时间:2017-10-29
作者:孙光焰
来源: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5期
关键词:股权捐助 企业基金会 慈善公益事业
文章摘要:201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2017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相继出台,为我国民间慈善事业的大发展迎来了新的契机,然而根据现行《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基金会的设立仍然只能使用现金进行设立,这将极大制约企业设立企业基金会。为使各种社会资源积极投向慈善公益事业,使用股权设立企业基金会是在新的发展形式下解决基金会资本来源困境而作的大胆设想。但目前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对以股权设立基金会还存在很多误解,应当认为股权设立企业基金会既具有合理性,也具有适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