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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法研究

    国企改革的政府定位及制度重构

  • 上传时间:2016-05-20
  • 作者:顾功耘  胡改蓉  
  • 来源: 现代法学2014年第3期
  • 关键词:公益性国有企业 营利性国有企业 政府管制 企业自治

    文章摘要:在当前的国企改革中,政府"出资人"身份和"监管者"身份的双重性以及国有企业"经济人"身份和"准政治人"身份的复合性,使得政府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难以厘定。这直接造成了国有企业在经营中的方向迷失,也造成了政府在面对国有企业时"放权"与"收权"间的举棋不定。对此,应当依据国有企业所肩负的不同功能,将其分为公益性国有企业与营利性国有企业,并进而改变我国当前国有企业的立法模式,从资本结构分类走向功能分类,明确政府在不同类型国有企业中的定位与职能,并有针对性地设计出不同的"政企"关系。这应成为今后我国国有企业法律制度改革与完善的应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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