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责任加速到期制度的法律适用
上传时间:2017-06-25
作者:付慧姝
来源:江西社会科学2016年第12期
关键词:出资责任 加速到期制度 债权人保护 资本认缴制 补充赔偿责任
文章摘要:2013年的公司法改革确立了完全的认缴资本制度,扩大了股东的自治权限,取消了法定的出资期限。在此背景之下,股东出资责任加速到期制度成为公司存续期间保障债权人利益的重要制度,势在必行。该制度在适用中应以法定债务理论为基础,在立法中明确股东间对出资期限约定的自由权利,用客观标准来认定股东未出资或未完全出资,对补充赔偿责任的承担应赋予股东先诉抗辩权,细化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