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欺诈民事救济的困境与出路
上传时间:2016-04-22
作者:岳 冰
来源: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6年第1期
关键词:证券欺诈 民事救济 前置程序 诉讼形式
文章摘要:在我国证券法上,证券欺诈民事救济相对缓滞,即使是法律规定较为全面的虚假陈述案件,在实践中也存在起诉率低、起诉的投资者偏少的困境,造成上述困境的原因既有制度的缺陷,如立法缺失、前置程序、管辖制度、诉讼模式等的限制,也有法院、法官和投资者的因素。应当从以下方面予以完善: 第一,从立法层面继续完善证券民事责任制度;第二,改革现有的证券案件管辖制度,设立专业化和职业化的证券法庭;第三,进一步改革和扩展前置程序;第四,改革现有的诉讼模式;第五,建立投资者先行赔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