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司章程的决议属性及其效力认定规则
上传时间:2016-03-15
作者:吴飞飞
来源:法制与社会发展2016年第1期
关键词:公司章程 决议行为 合同说 自治法规说 共同行为
文章摘要:章程法律属性认识多元化是引发当前司法实践中 “涉章纠纷” 裁判乱象的关键性诱因之一。 有关章程法律属性认识的合同说、自治法规说以及折衷说三种主流学说均有其不足与缺憾。公司制定与修改章程之行为属于法律行为中之决议行为,章程应具有决议之法律属性。章程决议说视野下,章程效力 认定应当适用 “共益性规则”、“意思表示撤销规则”、 “评估权规则”、 “程序性规则” 与 “利益衡量规则”。